五、優錄政策_南京理工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五、優錄政策
1、取得自主招生資格考生須經所在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并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無異議后,最終被確認為南京理工大學自主招生優錄對象。
2、被確定為優錄對象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且按各省(區、市)要求填報南京理工大學自主招生志愿,方可享受優錄政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一本錄取控制線上、南京理工大學模擬投檔線下20分內,即可予以錄取;在實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績達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上40分,即予以錄取。
3、對于少數學科能力突出、創新能力強的優秀考生,學校組織專家組專門進行面試,成績優異者,適當放寬優惠條件。
注:南京理工大學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區、市),按相關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控制分數線執行。
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1合格。
在實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選考科目要求參見附錄。
4、所有報名、測試、合格名單以及志愿填報等相關信息均在南京理工大學招生網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