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認定辦法及優惠政策_東南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
六、認定辦法及優惠政策
1、資格認定: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的測試成績和各具體專業(類)公示人數擇優確定合格名單并給予最終優惠等級。
2、優惠政策:
一等:高考成績達考生生源地東南大學模擬投檔線下20分(含)之內(江蘇考生為15分(含)以內,浙江、上海為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40分(含)、30分(含)),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即予以錄取。
二等:高考成績達考生生源地東南大學模擬投檔線下10分(含)之內(江蘇考生為8分(含)以內,浙江、上海為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50分(含)、40分(含)),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即予以錄取。
3、結果公示:獲得東南大學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名單將于2019年6月22日前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并報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公示備案。
4、志愿填報: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
5、高考錄取:根據入選資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學校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6、生源地為江蘇省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物理的等級必須達A級或以上等級,另一門選測科目的等級必須達B級或以上等級。生源地為浙江和上海的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必須與入選專業要求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