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提前招生首輪成績查詢和參加綜合測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日程安排,現進入成績查詢與反饋階段,后續將進入繳費、郵寄材料、打印準考證、綜合測評階段,請考生務必注意各環節,以免因錯過時間而造成遺憾。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綜合測評分數線。
代號 |
專業 |
科類 |
入圍 |
同分情況 |
A1 |
會計 |
普通類 |
202分 |
語文為A或B者上線,其它淘汰 |
A2 |
國際貿易實務 |
普通類 |
200分 |
語文為B或C者上線,其它淘汰 |
A3 |
物流管理 |
普通類 |
182分 |
語文為B者上線,語、數、英、自選科目1分別為CCDC或CDCB者上線,其它淘汰 |
A4 |
計算機信息管理 |
普通類 |
192分 |
/ |
A5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普通類 |
116分 |
/ |
A6 |
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 |
普通類 |
182分 |
語文為B者上線,語、數、英、自選科目1分別為CCDB或CCDC或CDCB者上線,其它淘汰 |
B1 |
酒店管理 |
普通類 |
身體初檢合格者均上線 |
|
B2 |
空中乘務 |
普通類 |
身體初檢合格者均上線 |
|
B3 |
表演藝術 |
普通類 |
身體初檢合格者均上線 |
|
B4 |
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 |
商業類 |
101分 |
/ |
B5 |
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 |
外貿類 |
103分 |
/ |
B6 |
空中乘務 |
旅游服務類 |
身體初檢合格者均上線 |
|
B7 |
空中乘務 |
文秘類 |
身體初檢合格者均上線 |
|
B8 |
表演藝術 |
旅游服務類 |
身體初檢合格者均上線 |
|
B9 |
表演藝術 |
時裝表演類 |
身體初檢合格者均上線 |
每位考生的首輪學考折算與技能操作成績及入圍情況查詢網址http://zscx.zjtie.edu.cn/,請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進行查詢。注意輸入法要用半角輸入,不要用全角。如對成績有疑問,務必在4月9日下午3:00前反饋至0571-86928112、86928113。
二、繳費通知。
請上線考生于4月9日至10日期間繳納報名費。9日、10日均可通過支付寶繳費;10日8:30-15:30可到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計財處(行政樓四樓)交現金。逾時未繳報名費者視同自愿放棄,不得參加綜合測試。繳費遇到困難的可撥打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計財處電話0571-86928098。
報名費標準:表演藝術專業160元/人,其它專業140元/人。無特殊原因,報名資料和報名費不退還。
支付寶繳費步驟如下:
打開支付寶→“城市服務”→“政務”→“公共支付”→“按執收單位”→業務歸屬地選擇“省本級”→執收單位選擇“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查詢要素選擇“身份證號”→輸入本人身份證號→確認繳款單明細無誤后,點擊支付完成繳納。
三、請上線考生于12日前將相關材料郵寄到學校招生辦,具體要求詳見學校招生信息網《考生須知》。
四、請已繳費的考生提前做好面試準備。面試當天需帶證件詳見《考生須知》。
面試地點為學校內物產中大管理學院(家長不得進場,可在場外休息),具體時間段詳見準考證(4月16日開放下載打印功能)。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場檢錄者,視為自愿放棄,不再計算總成績。
禁止考生穿戴校徽、校服等具有身份標識的服裝和飾品。考生不得化濃妝,不得佩戴異色美瞳眼鏡。禁止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入場。禁止攜帶包袋等入場。
五、面試內容和方式詳見綜合測評實施方案。
六、了解考生在哪些環節可能會被淘汰,可參看招考流程。
七、確定綜合測評名單依據(節選自招生章程)。
1.普高招生考生:按學業水平測試換算分值之和從高分至低分,專業A1-A6以各專業招生計劃450%人數劃定分數線,專業B1-B3以各專業招生計劃500%人數劃定分數線,上線考生獲得參加綜合測評資格。若出現同分,則優先選擇學考折算單科成績高的考生,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若出現同分且最低分考生學考折算單科成績均相同,則這些考生均獲得參加綜合測評資格。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按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專業B4-B9以各專業分科類招生計劃500%人數劃定分數線,上線考生獲得參加綜合測評資格。若出現同分,則這些考生均獲得參加綜合測評資格。
3.學考折算分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
學考折算分取學業水平測試六門科目換算分值之和,滿分為300分,由語文、數學、外語、3門自選科目組成。其中,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各科滿分60分;自選科目各科滿分40分,自選科目由學校從技術、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中選擇成績最優的三門,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為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核對折算成績。換算如下表所示:
等第 科目 |
A |
B |
C |
D |
E |
語文/數學/外語 |
60 |
50 |
40 |
30 |
0 |
自選科目各科 |
40 |
32 |
24 |
16 |
0 |
學考各科成績、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職業技能理論知識成績均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為準。外省轉入浙江省的考生,浙江經濟職業技術學院僅認可其已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學考成績。往屆生的技術科目成績由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招生就業處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