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3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拓寬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升學途徑,湖南大學2019年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選拔錄取工作。
一、報名條件
對于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方可報考:
1.符合2019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4.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湖南大學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標準。
二、招生計劃與招生專業
1. 招生計劃
不少于湖南大學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學校根據考生報名情況、生源質量、地域差異等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2. 招生專業
專業名稱 |
科類(除浙江) |
浙江選考科目要求 |
新聞傳播學類 法學 英語 行政管理 漢語言文學 |
文史 |
不限 |
土木類 |
理工 |
物理 |
機械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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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學與工程 |
物理/化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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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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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物理/化學/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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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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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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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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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考生須于4月25日前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流程和要求如實注冊與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掃描件,完成報名申請。湖南大學不接受紙質和現場報名。
2.上傳材料
(1)《湖南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由報名系統生成,須考生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2)個人陳述(手寫,內容包括本人的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大學后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不超過1000字);
(3)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表和高中三年成績冊(須考生所在中學認定并加蓋學校公章);
(4)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復印件(須考生所在中學認定并加蓋學校公章)。
報名材料須完整、真實,考生所在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一經發現弄虛作假,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處理。
四、選拔辦法
1.材料審核
5月20日前,學校根據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完成的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結果,組織學科專家完成對考生的報名申請材料的審核,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
2.公示
5月31日前,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報教育部審核后,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公示,同時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
五、錄取辦法
學校根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分數(含全國性加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分數不低于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安排按照《湖南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相應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江蘇省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均不低于B等級。
六、監督機制
1.考錄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2.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和程序進行申請,確保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若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紀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并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遞補。
七、其他
1.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和要求,湖南大學將對所有錄取的考生在入學后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和錄取資格復核。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2.湖南大學將在招生信息網及時發布招收高校專項計劃的有關通知和信息,請考生密切關注并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凡未按湖南大學的通知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因提供錯誤的個人信息而產生的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3.聯系方式
(1)政策咨詢與申訴受理部門: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電話:0731-88823560
傳真:0731-88823070
招生信息網:http://admi.hnu.edu.cn/
(2)違規違紀舉報投訴受理部門:湖南大學紀委辦(監察處)
電話:0731-88821680
八、本簡章由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