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選拔辦法_南京醫科大學2019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
四、選拔辦法
(一)面試資格生確定
1.南京醫科大學依據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根據獎項與榮譽以及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確定面試資格生。
2.面試資格生名單將于2019年5月10日前在“南京醫科大學本科生招生網”上公示,接受監督,考生可通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看結果。
(二)面試測試
1.南京醫科大學面試測試內容主要考核學生是否具有醫學生培養的潛質、溝通表達能力、學習能力、綜合素質與創新潛質等。
2.南京醫科大學面試時間初定2019年6月16日,面試資格生須按照規定時間來南京醫科大學參加面試測試,面試測試的具體時間等安排將通過學校本科生招生網進行發布。參加面試測試的考生,須在報名系統中繳費,然后在線打印準考證,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規定,繳納測試及報名費人民幣60元/人。
3.南京醫科大學將對通過面試測試的考生進行復審,按照不超過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的300%,根據考生面試測試成績高低擇優提出南京醫科大學2019年綜合評價錄取候選人,候選考生名單將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經審核通過后,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在考生所在中學和南京醫科大學本科生招生網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監督。凡有舉報并經查實,取消其綜合評價錄取資格。
4.經公示無異議,最終獲得南京醫科大學綜合評價錄取資格的入選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填報綜合評價錄取高校志愿,未填報考生將視為自動放棄綜合評價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