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組織機構_濰坊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三、組織機構
第七條學校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單獨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凡屬考試、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
濰坊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工作實行“考錄分離”的原則。成立單獨招生考試領導小組、錄取領導小組,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單獨招生考試工作,健全監督機制,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進行,接受社會的監督,保證單獨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公正。
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單獨招生考試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如考生對錄取結果存在異議,可于預錄取名單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向濰坊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申訴電話:0536-308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