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19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項提醒
根據《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19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經資格審查、書面評審、綜合測試,張順航等250名考生獲得浙江水利水電學院2019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入圍資格(其中工程技術類210名,經管人文類40名)。現對有關事項作如下提醒:
一、入圍考生須參加浙江省2019年浙江省普通類高考。
二、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批,志愿填報納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
1、考生須在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浙江水利水電學院志愿,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學校公布的招生計劃專業范圍內,并符合參加綜合測試的各大類涵蓋專業范圍,專業志愿和服從調劑專業均須符合高考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浙江省普通類二段線,低于二段線填報無效。
2、學校按照各大類招生計劃總數的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遵循“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按“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成績、高考總分、學考折算成績。若仍相同,則參考學考成績(工程技術類重點參考物理、化學)和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3、學校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將其調劑到同一招生大類的未滿專業(調劑專業須符合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分數從高到低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未按參加測試的招生大類填報、不符合選考科目規定的考生一律不予調劑、錄取,直接退檔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
三、綜合成績按“學考折算成績×15%+綜合測試成績×35%+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
其中學考折算成績按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D等計1分(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計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7分,C等計4分),其他等級不計分,滿分為100分;
綜合測試成績:入圍工程技術類考生的綜合測試成績按100分折算35%后,最高分與最低分分差為9.3分;入圍經管人文類考生的綜合測試成績按100分折算35%后,最高分與最低分分差為3.11分。
四、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未完成計劃一律轉入普高統招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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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水電學院招生辦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