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中國海洋大學是一所具有九十多年歷史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是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學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麗、氣候宜人的海濱城市青島。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繼續面向全國邊遠、貧困、民族地區縣及縣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一、招生計劃
2019年招生計劃數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數執行,學校將根據考生申請情況和審核結果,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各省計劃招生人數和專業。
二、招生對象與報名條件
考生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符合2019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 申請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考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由各省(區、市)審核確定);
3. 考生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考生需在2019年4月25日前登錄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完成報名申請。我校將通過報名平臺進行網上評審,不需要考生和中學郵寄任何紙質材料。
注:考生須按系統提示填寫或上傳的材料如下:
(1)《中國海洋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網上報名后系統自動生成);
(2)個人陳述(2000字以內,需考生本人手寫);
(3)校級以上獲獎及其他成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由中學相關部門審核后,加蓋中學公章(個人陳述無需蓋章),經掃描或拍照后一并在報名系統上傳。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務必真實、準確、清晰。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
四、選拔程序
1. 材料審核及入選考生確定辦法
我校將按照“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報名材料不全、所在省戶籍學籍審核不通過者不予審核)。
2. 入選考生公示
入選考生名單將于2019年5月31日前通過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我校將報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進行公示。最終名單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無異議后正式確定。
3.招生計劃確定
我校將根據各省入選資格考生人數,兼顧生源質量與區域分布的合理性,參考我校在各省本一批招生計劃的安排,公布各省高校專項計劃計劃招生人數和專業。
五、錄取政策
1. 志愿填報:入選考生須參加2019年普通高考,按照生源地省級招辦統一安排和相關要求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愿,且專業服從調劑。未按要求填報的考生將不再享有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資格。錄取時,學校將視各省生源情況,在各省份間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2. 錄取規則:入選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線,我校根據公布的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計劃,對投檔的入選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按同科類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實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相關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 B。
六、決策與監督機制
1.我校招生辦法、錄取程序、錄取結果等招生過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招生全過程監督,受理舉報或投訴,舉報投訴電話(不受理招生咨詢):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3.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審核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4.本簡章由中國海洋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有政策調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準。我辦聯系方式如下:
電 話:0532-66782426/66782478(傳真)
郵 箱:ouczsb@ouc.edu.cn
網 址:http://bkzs.ouc.edu.cn/
中國海洋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