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計劃_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我校在廣東省招生錄取批次為專科批次,其他省份招生錄取批次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文件要求而定。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 對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我校有權與相應省級招生辦公室協商撤回該省部分招生計劃,有權將撤回的招生計劃調劑到生源好的省份增錄考生。
第十六條 經廣東省教育廳批準,我校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與廣東培正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云計算)專業聯合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我校“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通過普通高考招收廣東省生源的學生,招生計劃50人,與我校其他專業同批次錄取,單獨編班。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生按五年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職學段學習,各項考核合格,并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獲得我校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通過轉段選拔考核合格的實驗班學生進入廣東培正學院試點專業學習兩年,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可獲得廣東培正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非實驗班學生,不得轉入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