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違規處理_昆明鐵道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六章違規處理
第二十九條學院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有瀆職、違規、違紀、違法等行為的,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會同招生部門調查、核實后上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學院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有瀆職、違規、違紀、違法等行為的,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會同招生部門調查、核實后上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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