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體育學院2019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錄取原則
武漢體育學院2019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工作嚴格按照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聯合下發的《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體科字[2018]132號文件要求組織和實施。學校根據生源情況、專業需求與發展等情況制定分項目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武漢體育學院2019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原則如下:
一、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運動訓練專業195分,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180分;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乒乓球、羽毛球、網球項目55分,田徑項目70分,其它項目60分。
二、在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分別達到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
三、依據上線考生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分項目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體育專項成績高者排名列前。
籃球、足球、排球、舉重四個項目分男女錄取,其中排球按非自由人、自由人錄取,足球按非守門員、守門員錄取;田徑項目分小項錄取;其它項目按男女混合錄取。
四、按照國家體育總局文件精神,對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五、經國家體育總局審核合格的免試生優先錄取。
六、武漢體育學院武當山國際武術學院在校本部錄取結束后,從填報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校本部錄取原則錄取。
七、武漢體育學院2019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計劃已在一志愿錄取完成,不再錄取二志愿。
八、依據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文件規定,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志愿并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九、對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體檢復查、資格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十、考生弄虛作假,經查實,取消當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進行處理。
武漢體育學院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