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衛生職業學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一、學校全稱
漳州衛生職業學院
二、學校代碼
14117
三、學校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西洋坪路29號(郵編363000)
四、招生層次
高職(專科)
五、辦學類型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六、學制和計劃
1.學制:三年。
2.計劃 :2019年我院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為準。
七、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將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及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漳州衛生職業學院。
八、錄取規則
1.在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根據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招委會有關政策規定,我院今年繼續實行網絡遠程錄取。
2.錄取批次及時間安排,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委會統一規定執行。
3.認真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各項政策規定,錄取考生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4.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于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款中所列疾病的考生,學校可不予錄取;患有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的,我校專業均可不予錄取;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斜視、嗅覺遲鈍、口吃的,不宜就讀醫學類各專業。
5.外語語種要求:專業培養僅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安排教學。
6.對于投檔考生,實行志愿優先,福建省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錄取模式。分數排隊,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專業安排將根據“專業清”模式,即按第一志愿第一專業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對第一專業上線數未達到計劃數的專業按專業順序遞補。
7.定向報考志愿單獨編碼,單獨錄取。定向招生專業[臨床醫學(定向基層醫療機構)、醫學檢驗技術(定向基層醫療機構)]只招收對應縣、市、區的生源,跨縣、市、區填報考生將不予錄取,具體計劃詳見招生資訊或我院網站。考生入學前須與有安排相應專業定向指標的縣、市、區簽定定向服務合同,憑合同及錄取通知書才能報到入學。
8.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錄取,按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招委會、高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9.對于本規定未包括的需進行專業調劑的情況,必須報院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九、招生錄取結果公布
我院在錄取結束后,將給被錄取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學生可通過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或我院網站查詢本人的錄取情況。
十、招生錄取監督措施及申訴渠道
1.學院紀檢監察室全程督促檢查招生工作中各職能部門職責的履行情況和招生工作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及時糾正和遏制不良現象和苗頭。
2.學院紀檢監察室關注并及時查處招生工作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違背招生章程的現象和各類舉報案件。
3.學院將通過電話、群眾來信等申訴方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在招生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幫助考生解決問題。申訴電話:0596-2559660,來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西洋坪路29號漳州衛生職業學院紀檢監察室(郵編:363000)。
十一、學院獎、助學設置
學院設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獎學金、學費減免、學院臨時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生源地助學貸款、新生入學補貼、求職補貼及就業補助金。
十二、收、退費標準
依據閩價費〔2012〕356號、漳價〔2007〕費15號,漳價費〔2018〕10號、漳價審〔2012〕3號、漳價費〔2016〕16號及閩價〔2005〕費435號等文件標準執行。若福建省物價管理部門有新文件規定出臺,則以新文件規定執行。
學費:6600元/(學年?人)。
住宿費: 四人間1200元/(學年?人)、六人間(西洋坪公寓)1020元/(學年?人)、六人間900元/(學年?人)、九人間500元/(學年?人)。安裝空調的宿舍在上述住宿費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加收的費用標準如下:四人間100元/(學年?人)、六人間70元/(學年?人)、九人間50元/(學年?人)。
以上收費若有變化,嚴格按照漳州市物價管理部門核定標準收取。
退費辦法:關于學費、住宿費和代辦費的清退問題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規定執行。
十三、咨詢、聯系方式
招生辦電話:0596-2559539
傳真:0596-2559597
電子信箱:zsb_14117@163.com
學院網址:http://www.zzwzy.com
十四、招生章程的解釋
本章程由漳州衛生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