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名稱為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位于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雷鋒大道335號,系湖南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公辦專科院校,學制三年,修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畢業證書。
第二條 學院招生國標代碼 :12401,各省的錄取代碼請見各省招生計劃冊,省內招生代碼4374。
第三條 學校以財經大類專業為主,涵蓋商務信息、人文旅游,特色鮮明、優勢明顯。我校位于長沙國家高新開發區,立足湖南,面向全國,培養適應企事業單位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
第五條 招生委員會職責: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宏觀安排和整體部署;負責招生考試工作的組織、監察與評估;負責處理招生重大事項工作。
第六條 學校設立招生就業處,負責編制招生計劃,制定有關招生方案和實施細則,組織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工作。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建立招生考試監督、考試錄取申訴、招生問責制等制度,設立考試錄取申訴平臺,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考生投訴與申訴電話: (0731)88137262。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人數
第八條 根據我院發展規模、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學科發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定后,呈報湖南省教育廳批準。
第九條 依據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學校分專業、分省招生計劃,經主管院長審定后,呈報湖南教育廳批準。
第十條 按教育部(廳)下達的招生計劃面向湖南、山西、內蒙、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陜西、重慶、江蘇、湖北、河北等20個省(區)招生,各省(區)及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
第十一條 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數見湖南省教育考試院《2019高考生源計劃專輯》。
第四章 招生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嚴格執行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嚴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要求:不限。
第十四條 男女比例:不要求。
第十五條 身體健康要求:良好。
第十六條 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則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
第十七條 到檔率大于150%的專業,學院將劃分專業錄取線。
第十八條 考生一經錄取,學院不得在通知書或新生入學等環節為其更改專業。
第五章 錄取結果公布
第十九條 錄取結果通過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及本院網站公布。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及各項代收費等費用。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收費。具體學費標準將在學校招生網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七章 獎學、助學情況
第二十一條 獎學助學:在校期間,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根據困難級別獲得國家一、二、三等助學金;部分貧困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可申請困難補助及參加勤工儉學,確保每一個誠信而勤奮的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我院與中國湖南省委統戰部、湖南省教育廳、湖南中華職教社、致公黨湖南省委共建湖南貧困“一家一”助學就業.同心溫暖工程——致公助學班。我院還與部分企業合作,設置了“湘茶獎學金”、“湘貴獎學金”等,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八章 畢業生待遇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頒發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編號、網上注冊的普通專科《畢業證書》。畢業生采取我院推薦就業與學生自主擇業相結合,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鼓勵學生自主擇業。
第二十三條 優秀畢業生,可以由學校推薦參加全日制專升本考試,合格者進入相關本科院校進行全日制本科學習。學校還提供自考、成考等多條專升本通道。
第九章 招生聯系方式
第二十四條 咨詢或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0731)88115666 、(0731)88115777(傳真);
2.學校網址:www.hnswxy.com ;
3.郵政編碼:410205;
4.聯系地址:長沙市岳麓區雷鋒大道335號, 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生效,由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有關條款相悖之處,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湖南商務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