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
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有關高校招生的規定,結合學院的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學院國標代碼:14523 新疆招生代碼:5042
第四條 辦學性質: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 院校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頭屯街兵友路45號
第六條 招生層次和學制:普通高職,三年
第七條 學院概況: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中高職教育、培訓為一體的多層次、多學科、多形式辦學的綜合性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地處新疆烏魯木齊市,毗鄰風景優美的屯河景觀帶和具有國際水準的新疆大劇院。學院占地面積335.7畝,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學院建有校內外實訓、實驗基地91個,實訓設備價值5000多萬元,實驗實訓設備齊全率達到95%,圖書館藏書量45萬冊。
學院現有教師246人,副教授以上職稱72人,講師80人,“雙師型”教師比例占70%以上,職業鑒定考評員60人。學院建立3個國家級“名師工作室”,3個兵團級“名師工作室”,2人分別獲“中國技工院校優秀教師”、“中國首屆職業院校教學名師”稱號,享受國務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貼1人,兵團突出貢獻專家1人。
2006年以來,學院參加兵團、自治區和全國職業技能大賽,共獲得498個獎項(含集體獎),其中國家級技能競賽274個獎項。連續多年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新疆區預選賽中獲得團體第一名,其中共獲得63個一等獎、45個二等獎、72個三等獎,學院還多次承辦了兵團職業技能競賽。學院參加歷屆世界技能大賽全國選拔賽4個專業共6次入圍全國集訓,2018年被批準為第45屆世界技能大賽空調制冷項目國家集訓基地。
學院先后被國家授予“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100所德育示范教育基地”、“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人才培養優秀貢獻獎”、“第一批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自治區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也是兵團大中專畢業生培訓基地、兵團交通培訓中心、兵團安全培訓中心、兵團供銷合作社培訓中心、兵團工會、團委培訓基地、兵團級骨干教師培訓基地,“兵團女職工培訓示范學校”,學院與北京交通大學、華南理工大學等建立了校外學習中心。
伴隨著新疆及兵團經濟的新騰飛,興新職業技術學院將搶抓機遇,堅持精細化管理、內涵式發展的辦學方針,不斷增強學院的社會服務能力,全面實施強院戰略,大力加強重點專業建設、精品課程建設、優秀教學團隊建設、基礎能力建設,緊緊圍繞新疆工作總目標和兵團特殊職責使命,把學院建成全國知名的、特色鮮明的高職院校。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八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院領導任組長,下設招生工作領導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關教育行政部門和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規定或實施細則;
(二)根據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學院《招生章程》;
(四)組織實施開展學院招生宣傳工作;
(五)接待處理招生工作的來電、來訪;
(六)具體組織新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院錄取工作的有關問題;
(七)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八)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體處理招生的遺留問題;
第三章 錄取原則和辦法
第九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本年度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條 學院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院按照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按相關規定作退檔處理。
普通類、單列類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時,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語文、數學、英語、文科綜合、;理工類:數學、語文、英語、理科綜合。
雙語類、民語言類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時,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民族語文;理工類: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
三校生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時,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
語文、數學、政治理論。
第十一條 單獨招生、優秀中職畢業生直升高職(專科)的錄取,分別按照新疆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考試實施方案、直升高職(專科)考試實施方案中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 語種要求:報考學院各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三條 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根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組織學生進行體檢復查及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四章 新生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 學費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局批準的標準執行,各專業收費均在3300元/年。
第十六條 住宿費每人800元/年(6人間)。
第五章 獎勵及資助辦法
第十七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同時,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還可依照有關規定申請辦理生源地貸款。
第六章 畢業生學歷及就業
第十八條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及相關職業資格證書。
第十九條 學院負責推薦工作,并由自治區人社廳簽發報到證。學生也可自主擇業,雙向選擇。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錄取結果公布:考生可通過各省及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錄取查詢方式進行查詢。
第二十一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991-3967531 3968119
傳真:0991-3972630
網址:http://btc.edu.cn/
聯系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頭屯街兵友路45號
郵政編碼:830074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