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商務職業學院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2019年天津商務職業學院
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商務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商務職業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商務職業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商務職業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
四、學院代碼:12788
五、學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雅觀路23號
六、學校簡介
1.學校概況。
天津商務職業學院是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建校60多年來,學校秉承“厚德 尚能 勵學 弘商”的校訓,治校經驗豐富,辦學特色鮮明,是一所系統培養外向型現代服務業技術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職示范校。
學校占地面積50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7.5萬平方米,校園四季景觀優美。學校教學設施設備一流,有獨立設置的民族餐廳,學生餐廳菜品種類多樣,學生宿舍裝有冷暖空調。學校信息化水平全市領先,實現了校區萬兆互聯、有線無線雙網覆蓋,網絡管理服務應用水平在全市同類院校位居前列。
學校不斷完善人才培養模式,形成了完備的現代服務業人才培養體系,建成了一批國內領先的實訓基地,形成承載多專業、多崗位、全業務流程的綜合實訓體系。
學校是全國第五屆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優秀學校,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國際商務教育研究會主任委員校、全國外經貿行指委副主任委員校、全國報關行指委副主任委員校、教育部職業院校外語教指委商務英語分委會主任委員校,是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電子商務技能、關務技能、英語口語、互聯網+國際貿易綜合技能等國賽賽項的承辦校。
學校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堅持立德樹人,不斷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建成全國一流的商務類職業院校。
2.專業建設。
學校現有7個專業大類32個專業,重點服務現代服務業技術技能人才需求,逐步構建了以國內頂尖水平專業為龍頭、國內一流水平專業為骨干、市級重點專業和校級特色專業為主體的專業體系。目前,中央財政支持建設專業和實訓基地各2個,國家級“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3個,共有10個專業獲得市財政支持,國際貿易實務和報關與國際貨運專業入圍天津市50個國內頂尖水平專業。
3.教學科研。
學校主持獲得市級教學成果一等獎3項、二等獎5項。《進出口單證實務》和《外貿談判英語口語》被評為國家級精品課程及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程,《國際商務禮儀》被評為國家精品在線開放課程,另有市級精品課程8門、市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3門。6名教師的課堂教學和教學設計作品分獲教育部職業院校教師教學能力大賽一、二、三等獎。在中國高教學會“全國高校教師教學競賽分析報告(2012-2018)”中,我校在全國1418所高職院校中排名第59位。學校《任務驅動式教學法在高職思政課實踐教學中的運用》成為全國首批20個高校思政課教學方法改革項目,納入教育部“擇優推廣計劃”。
近五年,學校省部級縱向科研項目立項共38項,其中教育部課題5項、哲社科及科委項目12項、教育科學規劃課題19項、國家級課題子課題2項。“基于自由貿易區的現代服務業人才培養體系研究”課題為全國教育科學“十二五”重點規劃課題。在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評審中,學校是天津高職院校唯一立項單位。
4.校企合作。
學校積極推進天津商務職業教育集團建設,與知名企業開展深層次合作。國際貿易實務專業、報關與國際貨運專業、軟件技術專業獲批教育部第二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學校積極推進訂單班培養,擁有200多個校外實訓基地。學校是天津市商務行業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牽頭單位,通過校企共建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與企業共建專業、共同開發教材、共享資源等,不斷突出專業特色,提升教學水平。
5.人才培養。
學校有著悠久的辦學歷史和良好的社會聲譽,始終以優良的教育品質吸引著來自全國各地的學生。迄今,學校已有14萬余名優秀畢業生奮戰在現代服務業各領域各崗位,眾多畢業生成為企業主要領導和業務骨干。近五年來,學生在英語口語、國際貿易、關務技能、市場營銷、會計技能、軟件測試和導游服務等近十項國賽賽項中多次獲得一、二、三等獎;畢業生就業率達到95%以上,專業對口率保持在90%以上。每年專升本率位列天津市同類院校前茅。
6.國際交流。
學校國際交流成果顯著,分別與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丹麥、日本、韓國、泰國等十多個國家的有關院校建立了友好交流合作關系,開展中外合作辦學、師生交流互訪、留學生互派、語言培訓、學分互認、境外實習等活動。目前,有來自十多個國家的留學生在校留學,留學生規模位列天津市高職院校第一。2018年,學校成功舉辦“一帶一路”背景下的中亞與天津商務學術研討會,校園形成濃厚的國際化辦學氛圍。
7.校園文化。
學校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通過校園文化藝術節、體育節、讀書節、公寓文化節、外語文化節、心理健康月、社團嘉年華等系列活動,營造高雅大氣、商務特色濃郁、國際氛圍濃厚的校園文化。學校共有各類社團50個,校舞蹈隊、合唱團多次在天津市文化展演競賽中獲獎。學校連續多年獲得“天津市陽光體育工作先進學校”榮譽稱號,多次榮獲籃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等市級比賽第一名。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校設有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學校設有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學校設紀檢監察室,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的各項規定,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學校2019年面向全國25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學校也通過不同渠道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對生源好、志愿足、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分省招生計劃詳見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19年高考報考指南。
第八條:收費標準。學費:一般專業5000元/生?年,特殊專業55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生?年;住宿費:6人間,1000元/人/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19年新生報到須知。如以上學費標準進行調整,按照最終物價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學校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十條:學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依此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錄取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原則為準。
第十一條: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內蒙古自治區專業錄取執行“專業志愿清”原則,如有變化按照內蒙古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浙江省考生,錄取時執行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相關規定。學校在浙江招生專業(類)對考試科目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示為準。
第十二條:藝術(美術)類錄取規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藝術類專業專科控制線且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藝術(美術)類專業投檔錄取原則規定進行錄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藝術(美術)類專業錄取無明確要求,則按照投檔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總和錄取。出現同分考生,則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較高者,如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依次比較文化課語文、數學、外語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十三條: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十四條: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以及英語、語文單科分數較高的考生(天津考生參考第十四條)。江蘇省規定考生如投檔分數相同,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排序較高者。甘肅省“對口升學批次”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比較“文化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成績、“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對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為基礎,參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1.安排專業時,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條件下,可優先安排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安排專業。
2.退檔處理時,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條件下,可先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差的考生做出退檔處理,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可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做出退檔處理。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A等第的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第的個數,以此類推。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和非學業類兩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
第十六條:天津市“中高職銜接系統培養技能型人才”項目錄取的學生按照高職學校與中職學校簽訂的協議執行。
第十七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學校各招生專業公共外語為英語。應用日語、應用法語、應用德語專業第二外語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報。
第十九條:學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期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2019年天津商務職業學院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一條: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
第二十二條:學校依據《天津商務職業學院學生手冊》、《天津商務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對學生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三條:學校對學生設有各級各類獎助學金及“校訓”專項獎學金,執行國家助學貸款,并為貧困生設置各種形式的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四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商務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19年天津商務職業學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經天津商務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天津商務職業學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商務職業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天津商務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咨詢電話:(022)59655460、59655461、59655462、59655463、59655424、
59655427
舉報電話:(022)59655427 、5965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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