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2019年高職專業學院招生簡章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職專業學院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9]40號)的文件精神,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在佛山市華材職業技術學校設置高職專業學院,開展自主招生試點工作。招生專業:園林工程技術,招生計劃數110人。現將報名要求及時間安排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且參加了2019年廣東省高考報名的應、往屆中職畢業生考生。
2、獲得中職畢業學校或地級以上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推薦報考資格。
3、學生中職畢業專業與高職招生專業相關,具體要求見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高職專業與中職專業對應表(附件1)。
其它說明:
1、獲得推薦報考資格但未參加2019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可在2019年5月5-8日期間辦理高考補報名手續。
2、已被2019年高職院校依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高職院校“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自主招生等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高職專業學院的錄取;被2019年高職專業學院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錄取。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2019年5月5日-8日應屆考生可前往考生所在中職學校、往屆考生可前往戶籍所在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報名。應屆考生報名時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戶口本原件,往屆考生需攜帶畢業證書或相應學歷證明和戶口本原件。考生根據報名時現場工作人員指引,填寫《報考推薦信息表》,同時留意體檢安排通知。
2、2019年5月13日08:00-09:00,報考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前往佛山市華材職業技術學校領取準考證,并根據準考證要求前往指定考場進行測試。
三、考核方式及合格條件
1、考核方式:采用筆試或面試方式進行。
2、考核內容:文化素質及職業技能。
3、考核合格條件:考核滿分值為100分,考生成績不低于40分。
四、免試條件
曾獲得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相關賽項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職學校學生報考2019年高職專業學院,經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核實資格并公示后,可免試錄取。
五、錄取
1、2019年5月15日前,根據考生考核成績,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擬錄取名單在本校招生網站(http://zs.gdpepe.cn)上公示。
2、2019年5月20-21日,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將擬錄取考生送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
3、2019年5月30日,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結果公示正式錄取名單。
六、錄取通知發放時間
根據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安排另行確定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
七、人才培養模式
1、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與佛山市華材職業技術學校共同組成教學團隊開展人才培養工作。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發放由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負責,佛山市華材職業技術學校協助辦理。教學點設在佛山市華材職業技術學校。試點班學生符合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畢業條件和要求的,可獲得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頒發的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2、高職專業學院試點班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學,不得轉專業,不得轉入試點專業非試點班。其他專業學生或試點專業非試點班學生均不能轉入試點班學習。
八、新生注冊與復查
1、經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高職專業學院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后發現在報名和測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九、收費說明
學校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學費6410元/生·年。
附件1
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高職專業學院自主招生專業與中職專業對應表
試點招生院校(高職) |
招生專業信息 |
對接中職學校 |
計劃 |
對應中職專業大類 |
|||
院校代碼 |
院校名稱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
14311 |
廣東環境保護工程職業學院 |
540106 |
園林工程技術 |
2年 |
佛山市華材職業技術學校 |
110 |
農林牧漁類,土木水利類、信息技術類、文化藝術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