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樂學院本科“優秀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普通類)
為全面貫徹精品教育理念,獎勵并吸引更多優質生源,上海音樂學院特設立“優秀新生獎學金”。
一、適用對象
當年度被上海音樂學院錄取,并按規定完成報到注冊的全日制本科新生,不包括協作預科、定向委培、內高班、港澳臺僑、留學生。
二、 評定資格
高考投檔成績排名須位于其所屬生源地(省/直轄市/自治區)前 10%內,且排名在相應省招生計劃數前 10%者(各省名額如遇小數可 四舍五入,最少不低于 1 名)。
三、獎金金額
符合評定資格者,獎金金額依據排名遞次確定,最高獎勵金額為人民幣 30000 元/人,每一梯次金額減少 5000 元。
四、評定程序
(一)優秀新生獎學金在新生入學報到一個月之后進行評定;
(二)招生辦根據當年錄取結果統一評定;
(三)招生辦將審核后的名單和材料提交學院相關評審會進行評審;
(四)學工部根據評審結果,向獲獎新生頒發獎學金。 五、其他
(一)獎學金發放工作在入學的第一學期內完成;
(二)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和決定權歸上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