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農林大學2019年定向培養糧油儲檢人員招生情況簡介(附計劃表)
經浙江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財政廳批準,2019年由浙江農林大學繼續承擔定向培養糧油儲檢人員工作,為全省各級糧食物資系統用人單位定向培養糧油儲檢人員64名,招生專業為食品科學與工程(糧油儲檢)。有關招生事項簡介如下:
一、招生方式
定向培養工作實行招生與浙江省糧食物資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企業編制)并軌進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簽協議”的原則,考生按戶籍報考。省、市、縣(市、區)三級糧食物資系統分別按所列計劃在全省、市、縣(市、區)相應行政區域范圍內招生(招聘),并安排在高校招生的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代碼:0249。
二、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須符合當年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和專業體檢標準,立志為現代糧食產業發展服務,并志愿在糧食物資系統定向就業的考生。體檢標準以浙江農林大學招生章程公布的為準。
三、招生(招聘)程序
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高考成績發布前,按照當年招生計劃和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發布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所有符合一、二、三段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一并填報志愿。考生只能選擇在第一院校志愿填報,否則志愿無效。專業志愿填報需符合浙江農林大學食品科學與工程(糧油儲檢)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普通類專業的分段原則,分段提供名單、分段投檔錄取。每一段提供名單時,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考生總分相同時按位次)的原則,按招生計劃1:1比例,向浙江農林大學分級分批提供名單,即先提供省屬單位名單,再提供各設區市所屬單位名單,最后提供各縣(市、區)所屬單位名單。浙江農林大學將相應名單分發至各級糧食物資局。各級糧食物資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會同用人單位與考生共同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浙江農林大學。如有考生放棄簽訂協議,則由省教育考試院按高考成績順延提供考生名單。
浙江農林大學在普通提前錄取工作開始前,將各級糧食物資局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浙江農林大學按有關規定錄取。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浙江農林大學抄送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備案。
四、學習費用
定向培養生學習費用與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非定向生相同,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五、就業與待遇
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須按定向培養協議到相應的各級糧食物資系統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須按定向培養協議與定向培養生簽訂勞動合同。定向培養生正式入職后,在校期間學費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獎補。定向培養生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六、定向培養糧油儲檢人員招生計劃
(以上政策若有變動,以相關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