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考生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和蘭州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要求和規定,按照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經過資格審核,現將蘭州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考生名單予以公示,同時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http://gaokao.chsi.com.cn/zsgs/mdgs.jsp)。
一、公示說明
公示期為2019年6月21日-6月27日,如有異議請向蘭州大學反映,電話:8912116(招生辦)、8912159(紀委監察),信箱:zsb@lzu.edu.cn(招生辦)。如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不誠信行為,蘭州大學將取消其資格,并將其不誠信行為事實通報其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二、高考志愿填報要求
被蘭州大學確定為高校專項招生入選的考生,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2019年全國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級招生部門的要求填報高校專項招生志愿。考生可在蘭州大學投放在生源省份2019年本科招生專業范圍中選報專業志愿,且必須服從專業調劑。浙江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與本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相匹配。
三、錄取政策
(一)獲得入選資格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并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安排填報蘭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高考志愿。
(二)錄取時,按照分省計劃,依據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投檔,根據蘭州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為考生分配專業。同時根據各省入選資格考生高考志愿填報情況及生源質量情況,在省際間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三)蘭州大學認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生,高考成績不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四)對于取得蘭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的江蘇省考生,其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最低要求為BB。浙江省考生的選考科目必須符合蘭州大學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四、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入校后,蘭州大學統一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蘭州大學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或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