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術學院二〇一六年本科招生簡章(三.專業報名及考試)
三.專業報名及考試
(一)造型類、設計類、書法學專業報考要求
專業考試分為造型類、設計類、書法學分別組織專業考試,考生可報考其中一類,也可兼報,兼報須分別參加所報類別的專業考試,造型類、設計類、書法學報名考試費各220元/人。
1.四川美術學院網上報名:選擇天津、沈陽、南京、杭州、福州、鄭州、長沙(湖南省外考生)、廣州、桂林、重慶、貴陽、昆明、蘭州考點的考生在四川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網上報名和繳納報名考試費,并在規定的時間到自己選擇的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確認現場不接受報名及現金繳費,考生可到附近網吧報名并繳費),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月1日開始至現場確認前一天22:00,報名網址:http://zsb.scfai.edu.cn。
考 點 名 稱 |
網上確認時間 |
現場確認時間 |
考試時間 |
四川美術學院(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南路56號)(全國書法考生) |
1月5-6日 |
1月7日 |
1月9日 |
四川美術學院(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南路56號)(重慶考生專場) |
1月4-5日 |
1月6-7日 |
1月9-10日 |
四川美術學院(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南路56號)(四川考生專場) |
1月11-12日 |
1月13-14日 |
1月16-17日 |
貴州師范大學(貴陽市寶山北路116號) |
1月12-13日 |
1月14-15日 |
1月16-17日 |
天津美術學院(天津市河北區志成道7號) |
1月24-25日 |
1月26-27日 |
1月29-30日 |
江蘇城市職業學院(南京市建鄴區應天大街832號) |
1月24-25日 |
1月26-27日 |
1月29-30日 |
浙江杭州師范大學(杭州市余杭區倉前街道海曙路58號) |
1月24-25日 |
1月26-27日 |
1月29-30日 |
福建師范大學(福州市福建師范大學倉山校區) |
1月24-25日 |
1月26-27日 |
1月29-30日 |
河南鄭州106中學(東校區:東風南路正光路交叉口) |
1月24-25日 |
1月26-27日 |
1月29-30日 |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長沙市韶山南路498號)(湖南省外考生) |
1月24-25日 |
1月26-27日 |
1月29-30日 |
廣西師范大學(桂林市育才路15號)(湖南省外考生) |
1月24-25日 |
1月26-27日 |
1月29-30日 |
云南藝術學院(昆明市呈貢區雨花路1577號) |
1月26-27日 |
1月28日 |
1月29-30日 |
甘肅蘭州藝術學校(蘭州市城關區嘉峪關北路5號) |
1月24-25日 |
1月26-27日 |
1月29-30日 |
魯迅美術學院附中(沈陽市東陵區望花中街146號) |
2月13-14日 |
2月15-16日 |
2月18-19日 |
廣州美術學院(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168號) |
2月19-20日 |
2月21-22日 |
2月24-25日 |
(1)現場確認時須交驗以下材料:
a.本人簽字的《報名確認單》(網上報名結束時自行下載打印),背面貼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及高考所在地招辦簽發的藝術考生《報考證》(或參加本省藝術類統考《準考證》)復印件。
b.本人二代身份證或高考所在地招辦簽發的藝術考生《報考證》原件,如身份證丟失,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有身份證號碼、本人照片(照片加蓋派出所公章)的證明材料。
(2)因個人行程安排沖突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現場確認的考生,可提前登陸報名系統手機APP客戶端,憑本人身份證原件、藝術考生《報考證》原件,由考生本人在報名系統手機APP上進行在線確認。具體流程、時間詳見APP軟件內在線確認須知。該項服務由第三方服務公司收取技術服務費30元,考生根據個人情況自主選擇使用。
2.考點報名:太原、武漢、長沙(湖南省考生)、合肥、石家莊、濟南使用當地考點報名系統,具體報名方式、流程及報名須交驗材料以考點公布為準。
考 點 名 稱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山西太原師范學院(晉中校區) |
1月26-27日 |
1月29-30日 |
湖北省考試院標準化考場(武漢市江漢區楊汊湖) |
1月24-25日 |
1月29-30日 |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長沙市韶山南路498號)(湖南省考生) |
1月26-27日 |
1月29-30日 |
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石家莊高新區信工路18號) |
2月15-16日 |
2月18-19日 |
安徽藝術職業學院(合肥市經濟開發區丹霞路8號) |
2月16-17日 |
2月18-19日 |
山東省濟南考點(具體地點由濟南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指定) |
1月18日-2月14日 |
2月18-19日 |
3.注意事項
①考生報考同一個類別只能選擇一個考點參加考試,若參加考試達兩次或兩次以上者,以所參加的第一次考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②根據教育部規定,對在任何考點被認定作弊的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同時,對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考試有關條款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③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考生所在省級招辦組織美術專業統考的,考生須參加省統考。
④我校在考生高考所在省設有考點的,只能在本省考點參加專業考試。
⑤根據相關省市規定,石家莊、南京、合肥、濟南、鄭州、武漢、廣州考點只接收本省考生報名考試。
⑥報考我校造型類、設計類的北京、內蒙、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西、海南、西藏、陜西、青海、寧夏、新疆、港澳臺考生,可參加1月9-10日(重慶)、1月16-17日(貴陽)、天津、太原、沈陽、杭州、福州、長沙、桂林、昆明、蘭州考點組織的專業考試。
4.考試科目、時間
報考專業類別 |
考試科目 |
考試內容 |
考試時間 |
試卷畫幅 |
考試用具(任選) |
造型類 |
色彩 |
靜物 |
3小時 |
8開 |
水粉、水彩 |
素描 |
人物頭像 |
3小時 |
8開 |
鉛筆、炭筆 |
|
命題人物組合 |
人物組合 |
1小時 |
8開 |
鉛筆、炭筆、鋼筆 |
|
設計類 |
素描 |
靜物 |
2.5小時 |
8開 |
鉛筆、炭筆 |
設計基礎 |
靜物 |
1.5小時 |
8開 |
鉛筆、炭筆、馬克筆、毛筆 |
|
色彩 |
靜物 |
2小時 |
8開 |
水粉、水彩 |
|
書法學 |
書法臨摹 |
1.5小時 |
四尺對開 |
筆、墨、硯、畫氈等 |
|
書法創作 |
1.5小時 |
四尺對開 |
筆、墨、硯、畫氈等 |
||
印稿設計 |
2小時 |
8開 |
鉛筆、顏料、直尺等 |
注:①各科考試具體時間、考場安排等事項,報名時由各考點公布,請考生關注。
②專業考試所需要的畫板(不小于八開紙)、顏料、畫筆等畫具全部自備。
③印稿設計科目考試內容將提供篆刻內容和基本篆法。
5.評分辦法
①專業考試各科目分值為100分,專業考試總分滿分為300分。
②各考點各科試卷密封回本校集中實行封閉式評卷,學校紀委現場監督評分全過程。
③評卷教師嚴格按評卷要求,根據試卷優劣評出若干檔次,再進行卷面評分。
④評分工作結束后,采用計算機條碼掃描技術進行成績電子錄入登記。
(二)理論類(美術學、藝術史論、藝術設計學專業)、教育類(藝術教育專業)、建筑類(建筑學、風景園林專業)報考要求
考生不需要參加專業考試,符合2016年高考報名條件考生均可報考,具體錄取批次及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三.文化報名、考試
我校按招生計劃數的4倍劃定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造型類、設計類、書法學考生登錄我校校園網查詢考試成績。專業考試合格者,于2016年4月中旬在校園網上打印《專業考試成績合格證》,考生須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統一考試。理論類、教育類、建筑類考生無需獲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統一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