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范大學美術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簡章(七、其他說明)
七、其他說明
1.首都師范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成績在2016年4月13日以后發布,具體發布方式請關注招辦網站公告。學校將考試合格名單報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不再向考生寄發合格證。
2.畢業生就業執行國家和北京市當年的就業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
4.各位考生、家長應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認可本簡章所述的各項考試、錄取規則等有關要求后再進行報名。
5.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溫馨提示:本欄目旨在傳遞更多信息,內容僅供初步參考,倘若涉及您的重大決策,建議查看官方網站或其它權威渠道。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