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術學院關于2016年本科錄取的補充說明
一、2016年《招生簡章》中關于錄取部分:“全國文化統一考試不考“綜合”或不分“文科/理科”的省份的考生,其文化課成績按文科標準錄取”。調整為“全國文化統一考試藝術類不考“綜合”或不分“文科/理科”的江蘇省、新疆自治區考生,其文化課成績按文科標準錄取。”
二、海南省考生的錄取,我校將使用海南省提供的原始成績進行錄取。
三、凡報考我校各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本省美術專業統考,其中書法學、美術史論、藝術學理論專業須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統考專業設置確定是否需要參加統考。
四、關于文化課成績的劃定辦法:“具體文化課分數線在錄取時由學校招生委員會確定。”調整為“具體文化課分數線在錄取時由學校招生委員會根據當年考生文化課成績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