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學院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2月25日-3月9日)(十一、其他)
十一、其他
(一)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學校紀委全程監(jiān)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監(jiān)督電話:0576-85137007。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四)本招生章程由臺州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