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提前招生章程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教育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根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教育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2016年3月5 日---3月25日
1. 已取得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或浙江省高職單考單招報名資格的浙江省高中畢業生;
4.報考服裝與服飾設計(中英班)、服裝陳列與展示設計(時尚傳媒方向中英班)專業的普高生高中學考(會考)外語成績必須達到A等以上;報考人物形象設計(中韓合作辦學)、服裝與服飾設計(中日合作辦學)專業的普高生高中學考(會考)外語成績必須達到B等以上。
凡具備上述條件考生均可報考我院組織的提前招生考試
1.網上報名(注:考生須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提前招生報名系統報名)
2.素質特長生需填寫我院素質特長生申請表,并將獲獎證書復印件郵寄至: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495號浙江紡織服裝學院2號樓招生辦102室,電話:0574-86328888,郵編:315211;我院只接收郵政特快專遞即EMS,若考生郵寄材料使用其他快遞方式導致材料遺失或審核延誤,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截止時間3月31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2016年4月16日---4月17 日
2.普通高中考生以6門學考(會考)成績計入總分,其中語、數、外三門為必選計分科目,余下三門科目考生可選擇計分,學考(會考)成績A等計100分,B等計80分,C等計60分,E等不計分,學考成績按換算后的分數相加后除以計分門數計入總分,滿分100分;中職考生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分類折算成滿分100分計入總分;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折算成滿分40分計入總分;綜合測試根據專業要求分別從職業素養測試、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素質特長測評等項目中選擇。各類別考生綜合考評項目、分值及總分見下表。
注:報考表演藝術(舞蹈方向)、表演藝術(音樂方向)、人物形象設計、美術、連鎖經營管理(高爾夫俱樂部管理校企聯合培養)專業的中職考生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報考人物形象設計、美術、藝術設計(動畫與游戲設計方向)、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方向)專業的普高藝術文理科考生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除報考以上專業的考生外,其他考生不需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
3.素質特長測評分兩類:技能類和體育類測評。
4.錄取時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按1:1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按1:4比例確定“備錄取考生”。學院一輪錄取結束后,不足計劃根據備錄順序遞補。
5.普高文理科考生可報考至多二個專業,同類別的中職考生可兼報最多兩個專業,普高藝術類和工藝美術類考生不得專業兼報,專業兼報的考生錄取時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原則錄取,若專業兼報考生同時被兩個專業擬錄取或備錄取,則默認以專業志愿順序進行擬錄取或備錄取。(我院只能被一個專業擬錄取和備錄)若考生總分相同時,普高生以素質特長、高中學考(會考)成績、職業素養機試成績順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中職生則以素質特長、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文化素質機試成績順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6.招生計劃數多于實際報考考生人數的情況時,則按實際報考考生人數85%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不遞補備錄考生。
7.為激勵優秀學子報考,凡被我院提前招生錄取考生,其學考科目中有兩門及兩門以上等第為A等的(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門科目只能選其中一門),經本人申請,進校后確保有一次再選擇專業的權利(除訂單班外)。
8.持有國家一級運動員等級證書(含田徑測試達一級)免學費三年,獎勵新生獎學金10000元,進校后確保有一次再選擇專業的權利(訂單班除外);持有國家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含田徑測試成績達二級)獎勵新生獎學金5000元,進校后確保有一次再選擇專業的權利(除訂單班外)。以上國家運動員等級證書僅限田徑、籃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武術、足球項目。
9. 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特殊人才,根據學院專業發展和素質教育需要,經報請浙江教育考試院批準后在計劃內予以優先錄取。
10.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考生可現場繳費或在網上繳納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
1. 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的處理,按教育部令第36號文件規定:“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2. 受限考生(含科類、身體健康要求等各類限制)未正確報考的責任由考生自負,主觀故意、情節嚴重的按國家相關規定以作弊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關規定處理。
2. 學院監察審計部門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提前招生錄取工作,監督電話:0574-86329805。
浙江紡織服裝學院2號樓招生就業處,郵編315211
聯系電話:0574-86328888/86328004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專業 | 計劃 | 普通文理 | 普高 | 中職 | 類別 | 學制 | 學費 | |
(文理兼招) | 藝術文理 | 計劃 | ||||||
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 | 20 | 20 | 3年 | 7500 | ||||
機電一體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方向) | 30 | 15 | 15 | 機械類 | 3年 | |||
表演藝術 | (舞蹈方向) | 20 | 20 | 舞蹈類 | 3年 | 9800 | ||
(音樂方向) | 45 | 45 | 音樂類 | 3年 | ||||
人物形象設計 | 20 | 10 | 10 | 工藝美術類 | 3年 | |||
美術 | 20 | 8 | 12 | 工藝美術類 | 3年 | 9000 | ||
服裝表演(時裝表演與營銷方向) | 8 | 8 | 時裝表演類 | 3年 | ||||
藝術設計(動畫與游戲設計方向) | 30 | 15 | 15 | 工藝美術類 | 3年 | |||
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方向) | 80 | 45 | 35 | 工藝美術類 | 3年 | |||
計算機應用技術(移動互聯軟件開發方向) | 20 | 10 | 10 | 計算機類 | 3年 | 6600 | ||
計算機信息管理(ERP應用與實施方向) | 30 | 15 | 15 | 計算機類 | 3年 | |||
電子商務(校企聯合培養) | 35 | 15 | 10 | 財會類 | 3年 | 6000 | ||
10 | 商業類 | |||||||
市場營銷(校企聯合培養) | 35 | 15 | 10 | 商業類 | 3年 | |||
10 | 外貿類 | |||||||
投資與理財 | 20 | 20 | 3年 | |||||
國際貿易實務(跨境電商校企聯合培養) | 40 | 20 | 10 | 外貿類 | 3年 | |||
10 | 商業類 | |||||||
連鎖經營管理(高爾夫俱樂部管理校企聯合培養) | 30 | 15 | 體育類 | 3年 | ||||
15 | 旅游服務類 | |||||||
服裝陳列與展示設計 | 40 | 20 | 20 | 服裝類 | 3年 | 9000 | ||
服裝設計與工藝(時裝管理方向) | 20 | 10 | 10 | 服裝類 | 3年 | 6600 | ||
針織技術與針織服裝 | 40 | 20 | 20 | 服裝類 | 3年 | |||
精細化工技術(環境監測評估方向) | 40 | 40 | 3年 | |||||
染整技術(數碼印染與營銷方向) | 40 | 40 | 3年 | |||||
服裝與服飾設計(中英班) | 10 | 10 | 3年 | 9800 | ||||
服裝陳列與展示設計(時尚傳媒方向中英班) | 10 | 10 | 3年 | 9000 | ||||
人物形象設計(中韓合作辦學) | 10 | 10 | 3年 | 15000 | ||||
服裝與服飾設計(中日合作辦學) | 10 | 10 | ||||||
合計 | 703 | 300 | 78 | 325 |
二、報名時間
2016年3月5 日---3月25日
三、報名條件
1. 已取得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或浙江省高職單考單招報名資格的浙江省高中畢業生;
2.普通高中學生具有高中學考(會考)成績、中職學生具有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中學綜合素質評價P等及以上;
3. 要求考生參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和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要求。其中報考服裝表演(時裝表演與營銷方向)專業的考生限制為:身高女生165cm以上,男生180cm以上,三圍符合時裝模特基本標準,無色盲色弱;報考城市軌道交通機電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方向)、精細化工技術(環境監測評估方向)、染整技術(數碼印染與營銷方向)專業,色盲色弱考生限報。4.報考服裝與服飾設計(中英班)、服裝陳列與展示設計(時尚傳媒方向中英班)專業的普高生高中學考(會考)外語成績必須達到A等以上;報考人物形象設計(中韓合作辦學)、服裝與服飾設計(中日合作辦學)專業的普高生高中學考(會考)外語成績必須達到B等以上。
凡具備上述條件考生均可報考我院組織的提前招生考試
四、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注:考生須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提前招生報名系統報名)
2.素質特長生需填寫我院素質特長生申請表,并將獲獎證書復印件郵寄至: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495號浙江紡織服裝學院2號樓招生辦102室,電話:0574-86328888,郵編:315211;我院只接收郵政特快專遞即EMS,若考生郵寄材料使用其他快遞方式導致材料遺失或審核延誤,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截止時間3月31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五、測試時間
2016年4月16日---4月17 日
六、錄取辦法
1.學院根據考生的學考(會考)成績、2015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以及按專業要求組織的綜合測試成績,進行綜合評價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2.普通高中考生以6門學考(會考)成績計入總分,其中語、數、外三門為必選計分科目,余下三門科目考生可選擇計分,學考(會考)成績A等計100分,B等計80分,C等計60分,E等不計分,學考成績按換算后的分數相加后除以計分門數計入總分,滿分100分;中職考生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分類折算成滿分100分計入總分;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折算成滿分40分計入總分;綜合測試根據專業要求分別從職業素養測試、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素質特長測評等項目中選擇。各類別考生綜合考評項目、分值及總分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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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考評項目 | 總分 | ||||||
高中 (學考)100分 |
職業技能 考試成績 100分 |
美術省 統考專業40分 |
職業 素養機試80分 |
文化 素質機試 80分 |
職業 適應性測試 40分 |
素質特長測評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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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文理 | √ | √ | √ | 200分 | ||||
普通藝術文理 | √ | √ | √ | √ | 200分 | |||
中職生 | √ | √ | √ | 200分 | ||||
藝術類中職生 | √ | √(40分) | √ | √ | 200分 |
注:報考表演藝術(舞蹈方向)、表演藝術(音樂方向)、人物形象設計、美術、連鎖經營管理(高爾夫俱樂部管理校企聯合培養)專業的中職考生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報考人物形象設計、美術、藝術設計(動畫與游戲設計方向)、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方向)專業的普高藝術文理科考生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除報考以上專業的考生外,其他考生不需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
3.素質特長測評分兩類:技能類和體育類測評。
序列 | 項目 | 等級 | 分值 | 備注 |
1 | 中職學校師生技能競賽暨全國中等職業教育技能大賽選拔賽 | 省級一等獎以上 | 20 | 限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且與報考專業相關項目 |
省級二等獎 | 15 | |||
省級三等獎 | 10 | |||
2 | 素質特長測評(體育類) | 一類 | 20 | 詳見我院2016年提前招生體育特長生測試方案 |
二類 | 15 | |||
三類 | 10 |
4.錄取時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按1:1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按1:4比例確定“備錄取考生”。學院一輪錄取結束后,不足計劃根據備錄順序遞補。
5.普高文理科考生可報考至多二個專業,同類別的中職考生可兼報最多兩個專業,普高藝術類和工藝美術類考生不得專業兼報,專業兼報的考生錄取時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順序”原則錄取,若專業兼報考生同時被兩個專業擬錄取或備錄取,則默認以專業志愿順序進行擬錄取或備錄取。(我院只能被一個專業擬錄取和備錄)若考生總分相同時,普高生以素質特長、高中學考(會考)成績、職業素養機試成績順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中職生則以素質特長、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文化素質機試成績順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6.招生計劃數多于實際報考考生人數的情況時,則按實際報考考生人數85%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不遞補備錄考生。
7.為激勵優秀學子報考,凡被我院提前招生錄取考生,其學考科目中有兩門及兩門以上等第為A等的(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門科目只能選其中一門),經本人申請,進校后確保有一次再選擇專業的權利(除訂單班外)。
8.持有國家一級運動員等級證書(含田徑測試達一級)免學費三年,獎勵新生獎學金10000元,進校后確保有一次再選擇專業的權利(訂單班除外);持有國家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含田徑測試成績達二級)獎勵新生獎學金5000元,進校后確保有一次再選擇專業的權利(除訂單班外)。以上國家運動員等級證書僅限田徑、籃球、健美操、乒乓球、羽毛球、武術、足球項目。
9. 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特殊人才,根據學院專業發展和素質教育需要,經報請浙江教育考試院批準后在計劃內予以優先錄取。
10.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七、收費標準
考生可現場繳費或在網上繳納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
八、其他說明
1. 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的處理,按教育部令第36號文件規定:“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2. 受限考生(含科類、身體健康要求等各類限制)未正確報考的責任由考生自負,主觀故意、情節嚴重的按國家相關規定以作弊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關規定處理。
九、監督機制
1. 由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院提前招生錄取工作中的所有問題。2. 學院監察審計部門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提前招生錄取工作,監督電話:0574-86329805。
十、咨詢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495號,浙江紡織服裝學院2號樓招生就業處,郵編315211
聯系電話:0574-86328888/8632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