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一、學校概況
1.學校代碼:國標 12790,浙江省標 0066。
2.學校全稱:臺州職業技術學院。
3.校址:椒江﹒臺州經濟開發區學院路788號,郵編:318000。
4.辦學層次為高職(大專)、學制為三年。
5.辦學性質:公辦。
6.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臺州職業技術學院(簽發人:李一)。
7.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制)。
二、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
專業類別 |
計劃 人數 |
其中:面向 普高考生 |
其中:面向 單考單招考生 |
|
1 |
數控技術 |
機電類 |
30 |
20文理兼招 |
10機械類 |
2 |
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 |
機電類 |
30 |
20文理兼招 |
10機械類 |
3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機電類 |
40 |
30文理兼招 |
10機械類 |
4 |
工業過程自動化技術 |
機電類 |
20 |
20文理兼招 |
/ |
5 |
計算機信息管理 |
計算機類 |
50 |
20文理兼招 |
30計算機類 |
6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計算機類 |
30 |
30文理兼招 |
/ |
7 |
建筑工程技術 |
工程類 |
30 |
30文理兼招 |
/ |
8 |
工程造價 |
工程類 |
30 |
30文理兼招 |
/ |
9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生化類 |
30 |
20文理兼招 |
10藥學類 |
10 |
藥品生產技術 |
生化類 |
30 |
20文理兼招 |
10藥學類 |
11 |
藥品質量與安全 |
生化類 |
30 |
20文理兼招 |
10藥學類 |
12 |
會計 |
管理類 |
50 |
30文理兼招 |
20財會類 |
13 |
工商企業管理 |
管理類 |
50 |
40文理兼招 |
10商業類 |
14 |
國際貿易實務 |
經貿類 |
30 |
20文理兼招 |
10外貿類 |
15 |
市場營銷 |
經貿類 |
30 |
30文理兼招 |
/ |
16 |
商務英語 |
外語類 |
20 |
20文理兼招 |
/ |
合計 |
530 |
400 |
130 |
以上各專業學制均為三年。
三、報考對象與報名辦法
(一)報考對象
凡符合當年高考或高職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高職單考單招報名手續,且高中段無任何違紀記錄的浙江省籍(含準入外省籍)普高和中職畢業生,均可自愿報名。
(二)報名辦法
1.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www.tzvtc.com或http://zs.tzvtc.com。
考生須于2016年3月15日-4月15日期間進入我校報名網站完成網報。然后按序將下列資料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于4月16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至我校(地址:浙江省臺州市經濟開發區學院路788號臺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收,郵編318000,聯系電話0576-88656666):
(1)臺州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提前招生報名表(網報完畢打印后須蓋校章);
(2)《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證》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
(4)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可在招生網上下載);
(5)符合素質特長評分要求的各類證件復印件。
學校在收到考生郵寄材料后,及時完成收件材料與考生網報信息內容的核對,即完成資格初審;初審情況會即時通過考生所填報的手機,以短信形式告知,考生也可適時進入學校報名系統或致電查詢。
2.網報成功后,考生即可并須于2016年4月19日前繳納報名費110元/人,繳費方式可從如下兩種方式中依便任選一種:
(1)網上銀行支付:繳費辦法見我校招生網《提前招生》欄目。
(2)到建設銀行柜臺繳費:可到浙江省內任意一家建設銀行網點,向柜臺提供:學校代碼(08131)、學校名稱“臺州職業技術學院”和個人身份證即可繳費。憑繳費單證于現場信息確認時向我校領取收費發票。
3.考生成功繳費后,統一于2016年4月21日至4月22日登錄學校提前招生網站下載準考證(特殊情況也可到信息確認時現場打印),下載后的準考證須經現場確認時交驗并蓋章后才有效。校考入場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并用。
4.現場信息確認時,考生須帶身份證、高考報名證和素質特長證件的原件,由學校與之前快遞收到的復印件進行現場校驗,未經現場信息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
5.因材料不合格或未繳費等原因,無法進行現場信息確認的考生,視作無報考資格。考生遞交的各種材料復印件及已繳的報名費概不退還。
四、各環節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時段:2016年3月15日-4月15日;
網報截止時間:2016年4月15日17:00正;
繳費時間:2016年4月10-4月19日17:00正;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6年4月21日-4月22日;
現場信息確認:2016年4月23日8:00 - 17:00(周六);
校考時間:2016年4月24日上午9:30 - 11:30(其中中職藥學類考生為9:30-16:00);
公示與錄取:4月26日上午公布校考綜合測試成績;4月27-28日受理考生查分;5月5日前公布“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5月7日前學校將擬錄取和備錄取的考生名單提交省教育考試院錄取服務平臺;5月9日-14日按省教育考試院“一檔多投”錄取規則完成錄取;5月16日結束網上錄取、5月17-30日學校和省考試院公示錄取名單。
重要提示:進入“擬錄取”和“備錄取”考生,須于規定的錄取時段,密切關注并跟進錄取進程,千萬勿錯過錄取院校的選擇與確認。
五、校考安排
(一)校考科目
校考實行普高與中職單考單招考生分類命題、分類評價、分類分專業錄取。普高生重點考核職業適應性,中職生重點考核文化素質,具體考察科目及權重如下表:
對象 |
綜合素質測試 |
高中段學業成績導入 |
總分 |
|
普通高中 考生 |
職業性向測試80分 |
素質特長評定20分 |
高中“3+2”指定科目學考成績導入100分 |
200分 |
中職單考單招考生 |
語數英文化測試80分 |
素質特長評定20分 |
全省技能統考成績導入(藥學類另設)100分 |
200分 |
(二)校考綜合素質測試規則
1.普高生職業性向測試。依據考生高中段所學知識和技能,側重測試考生的職業性向,形式為筆試。考察內容包括職業傾向與潛質、人文素養、心理素質、政經視野、邏輯思維能力及創意與語言表達能力等。不設具體考綱,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80分。
2.中職生語數英文化測試。參照當年單考單招語數英大綱出卷,形式為筆試,語數英分值權重為語文0.4、數學和英語各0.3。側重文化基礎考察,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80分。
3.素質特長評定。考生可以憑個人歷年來所獲得的各種榮譽和比賽獲獎證書,向學校申報素質特長給分,統一由學校組織的專業評審團集體評議確定,僅限如下可認定的項目,可逐條累加但最高不超過20分:
①高中段獲三好學生(優干)榮譽稱號或思想品德方面受各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市(地)級及以上的20分、縣(市)級10分;
②普高生高中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計算機學或中職生在專業技能競賽中獲市(地)級三等獎及以上的20分、縣(市)級二等獎及以上的10分;
③高中段在教育行政部門或行業主管單位組織的科技、發明、創新、書法美術和電腦制作等大賽中獲市(地)級三等獎及以上的20分、縣(市)級二等獎及以上的10分;
④高中段在全民運動會或教育體委組織的體育比賽項目中,獲省級及以上團體項目前8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6名或地(市)級比賽前3名的個人或獲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稱號或個人通過省藝術特長A級考試或音樂業余考級8級及以上的20分。
(三)高中段學業成績導入規則
1.普高生高中學考成績導入。根據高中學考成績,實行“3+2”指定科目學考等第折分直接導入:語數英和兩門專業指定科目權重各20分。專業指定科目依照考生所報專業分別為:機電類、計算機類和工程類專業為物理和技術(取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的平均分);管理類、經貿類和外語類專業為地理和政治;生化類專業為化學和生物。等第折分規則如下:
學業水平 測試等弟 |
A |
B |
C |
P |
E |
成績折算 |
20 |
15 |
10 |
5 |
0 |
注:浙江省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第以主管部門提供的成績為準;外省籍考生的學考成績,須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或外省省級主管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否則我校不予采認。
2.中職生專業技能統考成績導入。根據中職考生全省統考成績,即技能操作和理論知識兩部分成績得分,按各半權重折算導入,滿分為100分,采取四舍五入取整,沒有統考成績的本條計0分。
3.藥學類中職生專業技能校考規則。考慮藥學類中職生尚未實行全省技能統考,故校考采用“實驗加面試”的方式產生該項成績,滿分為100分,權重為實驗80分、面試為20分。實驗以專業相關的基本化學實驗操作為內容,考察考生動手能力,面試以現場回答實驗的基本原理為主,兩者融合在一個實驗活動中完成,由學校組織5名校內外聯合評委評定。
六、錄取規則
(一)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院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二)考生可填報兩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單考單招考生只能在同類別內選報專業,專業志愿以網報信息為準,提交后不予更改。
(三)校考結束后,學校將依據考生總得分,按總分從高到低和“分數優先+尊重志愿”的原則,參照平行志愿錄取規則,確定“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擬錄取”人數按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100%確認,“備錄取”人數按專業招生計劃人數的200%確認;遇總分相同時,依隨素質特長、高中段學業成績導入總得分、職業性向或語數英測試成績確定排序;高中段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四)剛性執行計劃。當參加校考總人數小于或等于專業計劃人數時,則按實際參加校考考生80%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不設遞補“備錄”考生;或當專業招生計劃未完成且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未完成的計劃報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轉入當年統招計劃。
(五)根據“一檔多投”規則,進入我校“擬錄取”的考生,應在全省統一公布的規定時間,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服務平臺,選擇并確認我校為錄取院校,未入網確認的即視自動放棄處理,所缺計劃將轉從我校“備錄”考生中按順序號逐次遞補,直至額滿為止;“備錄”考生按我校所缺名額依次遞補為“擬錄取”對象時,也必須在規定時間登陸服務平臺完成同樣的操作。
(六)已被高職提前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提前招生錄取生,進校后可按學校轉專業制度申請轉專業。
七、招生監督
(一)學校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專門監督機構,嚴格執行《學校提前招生錄取監察工作實施細則》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要求,同時接受上級和社會各界監督,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運行。
(二)依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實行誠信考試制度,對下列情形將予追究,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八、聯系方式
校址:椒江·臺州市經濟開發區學院路788號
郵編:318000
咨詢熱線:0576-88656666、88660089、88660086、88660087、88665086
傳真:0576-88656200
違紀舉報電話:0576-88660088
報名網址:http://www.tzvtc.com或http://zs.tzv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