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學院2019年統招新生落戶須知
新同學:
歡迎你來南昌理工學院深造。現根據公安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就戶口遷移及落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學生戶口是否遷到學校,由學生自愿!可遷,可不遷。
二、入校辦理報到手續后,把《錄取通知書》復印件、《戶口遷移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同時貼一張證件照)交給系部學工科,由學工科于10月18日前統一到學院戶籍科辦理落戶手續,過期不再辦理。(注:復印件全部用A4紙 )
三、必須使用公安部統一規定印制的帶有防偽標志的新式戶口遷移證,其他式樣的遷移證一律無效。
四、錄取通知書上的姓名必須與戶口遷移證上的姓名一致,否則退回原遷出地進行更改,重新開出戶口遷移證。進校后,姓名、年齡、民族一律不予更改。
五、新生不論年齡大小,是否辦證,戶口遷移證上都必須有正式的身份證編號。無正式身份證編號者不得落戶。
六、遷移證簽發日期須加蓋“派出所的戶口專用章”。未加蓋“派出所的戶口專用章”或加蓋其他印章或看不清楚的無效。
七、遷往地址:
江西省外的,遷至南昌理工學院(或江西省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英雄大道901號);江西省內的,不需要打印“戶口遷移證”,只要將戶口本拿來用一下即可。
八、請同學們特別注意遷移證上的“姓名”、“民族”及“身份證編號”等內容是否正確,如不正確,請及時在所屬派出所加以更正,自己不得私自涂改,否則《戶口遷移證》作廢。
請你注意以上要求,證件不合格無法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