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視覺藝術學院2016年校考專業招生考試規程
表演(影視與話劇表演)專業
一. 考試流程與目的
1. 考生須在“招生考試報名信息登記表”上勾選報考“影視與話劇表演”。
2. 表演考試分為初試、復試、三試三個階段,主要根據專業的要求考查考生的外部條件、心理素質和基本專業能力——形象、身高、身材比例、嗓音、語音、形體柔韌性、樂感、注意力、觀察力、理解力、想象力、激情與專業能力提升潛質等。運用比較的方法多面、系統地認識考生,考試注重考生臺詞能力與表演能力的考查。
二. 考試科目與內容要求
(一)初試:面試(錄像)
1、朗誦(自備散文、寓言或故事一篇):
朗誦一篇故事、散文或寓言,考查考生的語言表現能力。
2、演唱(自備二首不同風格的歌曲,無伴奏):
演唱自選歌曲一首,考查考生的嗓音與演唱能力。
3、形體/舞蹈(自備舞蹈、武術或體操,無伴奏)
展示一段舞蹈、武術或體操,考查考生的肢體協調、柔韌與形體技能。
(初試的三項內容綜合考查,成績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進復試。)
(二)復試:面試(錄像)
1、朗誦(自備或命題)
進一步考查考生的語言表現能力。
2、演唱(自備兩首不同風格歌曲、無伴奏)
進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與演唱能力。
3、形體/舞蹈(自備舞蹈、武術或體操,無伴奏)
進一步考查考生的肢體協調、柔韌與形體技能。
4、表演(命題集體小品)
命題表演,考查考生的表演能力。
(復試的四項內容綜合考查,成績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進三試。)
(三)三試:面試(錄像)
1、表演(命題小品)
命題表演考試,在復試的基礎上全面考察考生素質。
2、演唱(自備兩首不同風格歌曲、無伴奏)
更進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條件與演唱能力;
3、語言表達能力測試(命題)
更進一步考查考生的理解力與語言表現能力。
4、形體/舞蹈(命題)
更進一步考查考生的肢體協調、柔韌、形體技能與適應力。
(評委將根據考生表現,給每位考生打出一個總分成績,不分項打分。滿分為100分。)
三. 成績確認
1、有藝術專業統考的省,考生初試時出示統考成績,統考成績作為初試的參考分。
2、初試成績不帶入復試,復試成績不帶入三試。
3、根據三試成績與考生報考表演專業的志愿,經全國各考點整體平衡后,將男女生分開排序,從高到低確定表演班的專業合格名單。
四. 注意事項
1、考試前15分鐘,主(監)考老師到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遲到半小時按自動放棄處理。
2、要求考生一律不許化妝。
3、要求考生不得有紋身、刺字。
4、女生考試時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不戴美瞳。
5、進入考場前,關閉手機。
6、請攜帶2張1寸證件照、黑色水筆、膠水備用。
表演(音樂劇表演)專業
一. 考試流程與目的
1. 考生須在“招生考試報名信息登記表”上勾選報考“音樂劇表演”。
2. 表演考試分為初試、復試、三試三個階段,主要根據專業的要求考查考生的外部條件、心理素質和基本專業能力——形象、身高、身材比例、嗓音、語音、形體柔韌性、樂感、注意力、觀察力、理解力、想象力、激情與專業能力提升潛質等。運用比較的方法多面、系統地認識考生,考試更注重考生的演唱能力與舞蹈能力的考查。
二. 考試科目與內容要求
(一)初試:面試(錄像)
1、朗誦(自備散文、寓言或故事一篇):
朗誦一篇故事、散文或寓言,考查考生的語言表現能力。
2、演唱(自備二首不同風格的歌曲,無伴奏):
演唱自選歌曲一首,考查考生的嗓音與演唱能力。
3、形體/舞蹈(自備爵士舞等二種風格舞蹈)
展示一段舞蹈,考查考生的肢體協調、柔韌與形體技能。
(初試的三項內容綜合考查,成績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進復試。)
(二)復試:面試(錄像)
1、朗誦(自備或命題)
進一步考查考生的語言表現能力。
2、演唱(自備兩首不同風格歌曲、無伴奏)
進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與演唱能力。
3、形體/舞蹈(自備爵士舞等二種風格舞蹈)
進一步考查考生的肢體協調、柔韌與形體技能。
4、表演(命題集體小品)
命題表演,考查考生的表演能力。
(復試的四項內容綜合考查,成績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進三試。)
(三)三試:面試(錄像)
1、表演(命題小品)
命題表演考試,在復試的基礎上全面考察考生素質。
2、演唱(自備兩首不同風格歌曲、無伴奏)
更進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條件與演唱能力;
“音樂素養”的考試內容,考查考生的樂感與基本樂理知識。
3、語言表達能力測試(命題)
更進一步考查考生的理解力與語言表現能力。
4、形體/舞蹈(命題)
更進一步考查考生的肢體協調、柔韌、形體技能與適應力。
(評委將根據考生表現,給每位考生打出一個總分成績,不分項打分。滿分為100分。)
三. 成績確認
1、有藝術專業統考的省,考生初試時出示統考成績,統考成績作為初試的參考分。
2、初試成績不帶入復試,復試成績不帶入三試。
3、根據三試成績與考生報考表演專業的志愿,經全國各考點整體平衡后,將男女生分開排序,從高到低確定表演班的專業合格名單。
四. 注意事項
1、考試前15分鐘,主(監)考老師到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遲到半小時按自動放棄處理。
2、要求考生一律不許化妝。
3、要求考生不得有紋身、刺字。
4、女生考試時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不戴美瞳。
5、進入考場前,關閉手機。
6、請攜帶2張1寸證件照、黑色水筆、膠水備用。
表演(時尚表演與推廣)專業
一、考試科目及內容要求
(一)形體觀察及臺步展示技巧:40分
形體觀察:通過測量考生的身高、三圍、體重、肩寬、上下身比例等對考生形體條件進行綜合評定。(自備泳裝、赤足)
臺步展示技巧:根據音樂展示臺步及模特技巧,考察考生步態、姿態、表現力及樂感等。(自備泳裝、高跟鞋)
(二)才藝展示:40分
自選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考察考生的形體協調性、韻律感、藝術感染力等。(考生自備音樂,服裝統一著白色短袖T恤和黑色緊身褲,時間不超過2分鐘)
(三)綜合素質(口試):20分
考察文藝素養及語言表達能力。
綜上,專業滿分為100分。
二、評分原則
表演(時尚表演與推廣)專業招生考試的評分原則是根據考生的基本條件(生理、心理與基本專業能力)——形象、身高、身材比例、形體柔韌性、樂感、注意力、理解力、想象力、激情與專業能力提升潛質等因素進行評分。
三、錄取原則
考生參加我校專業課考試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劃定分數線的基礎上,分別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果專業校考成績相等,則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者。
四、注意事項
1、身高比例篩選、臺步及模特技巧,步態、姿態、表現力考察。
2、才藝展示,形體協調性及藝術感染力表現。
3、關于文藝素養的一些問答。
4、所有考生按照報名時指定考試時間到達考場,進行身份證簽到,考試順序為電子簽到的先后順序。
5、考試開始前15分鐘,主(監)考老師到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遲到15分鐘按自動放棄處理。
6、要求考生自備5寸以上頭像及全身照兩張,在照片上注明姓名、準考證號,開考前交與考務人員。
7、所在省市有藝術專業統考的考生,可出示統考成績,以備參考。
8、考試過程中,考生一律不得化妝,不得佩戴美瞳眼鏡,女生需將頭發梳成馬尾辮露出臉部完整輪廓。
9、形體觀察及臺步展示環節中考生需自備泳裝,女生泳裝為比基尼款式,赤足不得穿絲襪,女生高跟鞋高度不得超過10cm。
10、自選舞蹈或健美操片段環節考生需自備道具及伴奏音樂(U盤)。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一、考試科目及內容要求
(一)初試
1.稿件播讀
指定稿件播讀(可短時瀏覽)。
2.作品朗誦
限文學作品(自備),篇幅不宜過長(3分鐘以內),并要求脫稿。
以上科目除了觀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氣質),以及考查考生的聲音(音量、音質)和語言(普通話、口齒)等基礎條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語言感悟能力和表現能力。
初試兩項以5分制計分(按規定人數比例及分數高低進入復試,但分數不帶入復試)。
(二)復試
1.即興評論
當場抽取指定的話題資料(文本資料、圖片等),稍作準備,然后針對內容發表評論(面對攝像機,限時3分鐘)。
本科目除了進一步觀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氣質),以及考查考生的聲音和語言等基礎條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邏輯思維、言語組織和口頭表達能力。
2.才藝展示
吹、拉、彈、唱、舞、書、畫等任一特長展示。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情感、悟性、藝術表現力和藝術感染力等。
復試兩項以5分制計分(按規定人數比例及分數高低進入三試,但分數不帶入三試)。
(三)三試
1.書面寫作 (50分)
根據提供的文字素材與要求完成作文。(字數600—800字,時限一小時)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語文寫作能力和思維拓展能力。
2.文字播報、述評、言語交流(100分)
(1)文字播報、述評:抽取指定的稿件進行播報,并對稿件反映的內容進行述評(可短時瀏覽,限時3分鐘。此環節攝像)。
本科目再次觀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氣質),和考生的聲音(音量、音質)以及語言(普通話、口齒)等基礎條件,并主要考查考生的語言感悟能力、流暢度和思維敏捷度及言語組織和口頭表達能力等總體素質。
(2)言語交流
考生與考官面對面對話。
本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人際溝通能力及綜合素質。
三試二項共計150分(以三試成績為最終成績,記為專業考試成績)。
說明:
1.初試、復試考生10人一組由專人帶入考場,按要求應試。
2.三試
(1)進入三試的考生,在規定的考場和時間內完成作文考試。
(2)文字播報、述評、言語交流為單獨面試,考生按順序由專人帶進考場,按要求應試。
3.第三試成績為考生專業面試最終成績,專業名次以分數由高到低排列。
4.語文單科成績要求不得低于90分。(滿分150分的前提下)
5.考生需準備一個自我介紹(1分鐘內。不在考試范圍,用于留檔。)
二、錄取原則
1.初試和復試每組考官應不少于教委規定人數,獨立按細則要求打分,均分為該生該試成績。
2.按照考生初試成績高低序列,篩選進入復試名單。按照考生復試成績高低序列,篩選進入三試名單。
3.進入三試后,以考生三試成績作為最終錄取的專業單考成績。
4.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2016年招生專業考試,并獲得我校招辦頒發的專業合格通知書。高考文化課成績需要達到我校自主劃定的文化錄取控制線,并按照我校專業單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男、女分開排序)。
三、考題說明及注意事項
1.指定稿件(較規范的稿件,本專業題庫提供)
2.朗誦作品(考生自備,限文學作品,并遞交文字稿)
3.話題資料(本專業提供)
4.作文命題(本專業提供)
5.言語交流內容(針對考生具體情況,圍繞本專業相關問題,由考官現場提問)
6. 主(監)考教師在考試前15分鐘到位,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考場。考生若無法按時參加考試,須提前與考務人員協商調整,并服從考務人員的安排,無故缺席按自動放棄處理。
攝影專業
一、考試科目及內容要求
(一)初試(操作技能及面試,分值100分)
1、攝影操作技能(50分)
考試內容:室內室外自然光景色拍攝。
考試要求:使用考場提供的Canon 數碼單反相機拍攝,在考務人員安排的區域內,考生利用自然光(不準使用閃光燈)自行選景拍攝,選取三張照片交到指定的計算機中。
考試時間:10分鐘/人
2、面試(50分)
要求:調看實際拍攝的圖片、考官與考生的對話、考生陳述對攝影的認知和個人的優勢等。
考試時間:<15分鐘/人
【共計100分,按人數比例及分數高低進入復試。】
【評分方式: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值。】
(二)復試(專業考試1、2合并試卷,分值100分)
考試時間:120分鐘
1、基礎知識(筆試,分值75分)
考試內容:
攝影基礎知識、文化常識以及圖片、影視作品分析。
2、美術基礎(素描,分值25分)
考試內容:以提供的人物肖像圖片進行單色素描(用鉛筆)。著重考察考生對事物的觀察能力,對形體的結構、明暗、層次的理解能力,以及對藝術感染的表現能力。
【初試復試合計總分200分,按照總成績排序】
二、錄取原則
以高考文化成績的50%與專業校考成績的50%合成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考生所在省市考試院對攝影專業有專項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三、注意事項
1、技能考試使用考場提供的Canon 數碼單反相機拍攝。拍攝以后將相機中的圖像選取兩幅交給考務人員輸入到指定的計算機中。
了解考生對攝影技術掌握的程度:數字相機的使用技術、構圖、色彩、影調的掌握程度。
筆試可以參考以下圖書:
《攝影技藝教程》(第七版)顏志剛著,復旦大學出版社 2013年2月
《影視語言教程》李雅田著,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2、考試前15分鐘,主(監)考教師到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遲到15分鐘按自動放棄處理。
3、考生除規定的草稿紙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紙張一律不準帶入考場;凡試卷中發現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夾帶紙張,無論是否構成作弊,一律按作弊處理。考生嚴禁在試卷封閉線外書寫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標記,違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試資格。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一、考試科目及內容要求
(一)初試:故事創作
每五位同學為一組, 進入考場后由考官給出故事的開頭, 并指定一位同學接下去, 再由其他同學依次把故事接下去,要求接的時候要給下一位同學繼續發展故事留有空間。根據現場情況,每位同學輪兩至三次,每組考試時間控制在15—20分鐘。初試不計分,合格即進復試,不合格即淘汰。
評分要求:
1、即興反應能力
2、口頭表述能力
3、故事連接順暢合理
4、互相協作能力
篩選比例:淘汰率在50%左右
(二)復試:文學、傳媒、熱點話題評述
考生進入考場后作簡單自我介紹,然后隨機抽取一道題目,題目有關當下熱點話題(以文學話題為主,同時也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娛樂、教育民生等)。考生根據給出的話題和材料即興進行評述,要求有自己的觀點,并能自圓其說。每位考生的考試時間為15分鐘左右。復試不計分,合格即進三試,不合格即淘汰。
評分要求:
1、口頭表述能力
2、邏輯思維能力
3、對文學創作的興趣
4、有相當的閱讀基礎
5、綜合素質評定
篩選比例:淘汰率在40%左右
(三)三試:筆試
根據要求完成寫作。根據題目要求完成一篇散文寫作(800字左右)、一篇故事寫作(1200字左右)。考試時間180分鐘。總分200分。
評分標準:
1. 故事情節有條理、有邏輯20%
2、能夠充分呈現創意和想象30%
3、文字表達準確流暢,有較為扎實的文字功底30%
4、有健康的三觀,能呈現積極向上的情緒20%
篩選比例:合格率為35%-40%
二、錄取原則
1、考生必須參加當地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編導類藝術統考,且成績合格(如當地無編導類藝術統考,則直接參加我校校考)。
2、錄取時,以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成績(滿分200分)的50%和當地2016年高考文化成績(以滿分750分計)的50%相加,合成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三、注意事項
1、每場入場人數:
初試為5人一組入場;復試為1人一組入場;三試為全體入場,同時開考。
2、筆試開考前15分鐘,主(監)考老師到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遲到15分鐘按自動放棄處理。
產品設計專業
一、考試科目及內容要求
(一)初試:模型制作、草圖測試
1、模型制作:使用給定材料,制作簡單模型。
2、草圖測試:自選一道題目,根據專業方向的考試要求。
(二)復試:創意設計解決方案、面試
1、創意設計解決方案:通過對給定產品的設計或改良,根據專業方向的考試要求。
2、面試:回答考官提問,根據專業方向對學生學習的要求。
本專業分“戰略設計與創新”和“可持續家具設計”兩個方向。
二、評分原則
產品設計專業招生考試的評分原則是根據該專業方向對考生學習的基本要求(創造性思維、動手能力、溝通能力等)與專業能力提升潛力等因素進行評分。
由于設計無法用好壞來衡量,設定的考試科目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所以,在初試和復試,考官將根據每位考生的基本能力與表現綜合對考生評價。每一科目分數值為0~100分,滿分為100分。
三、評價指標
1、模型制作:
模型制作能力,觀察能力,細節能力,表現力,創新思維。
2、草圖測試:
對造型的理解力,透視繪圖能力,線條速寫及布局,細節能力,表現力,創新思維。
3、創意設計解決方案:
創意思維,問題解決能力,建議汲取,如何面對評論以及個人技巧等方面。
4、面試:
英文水平,交流能力,展示能力,個性及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