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家、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構建與現代產業體系相適應、體現終身教育理念、中高職教育協調發展的廣東特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保證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對口中職學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轉段考核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和要求,結合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院校國標代碼:13708
第五條學校地址:
校本部:廣州市天河區長興路338號;郵政編碼:510650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隸屬部門:廣州市人民政府;學校業務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和技能證書要求
第十一條招生專業為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體育保健與康復,招生計劃共120人。
各專業招生計劃、對口中職學校及中職就讀專業如下表:
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專業 |
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專業代碼 |
招生計劃 |
對口中職學校 |
中職就讀專業 |
中職專業代碼 |
備注 |
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 |
670405 |
45 |
中山市三鄉鎮理工學校 |
休閑服務(高爾夫運動與管理方向) |
110400 |
|
體育運營與管理 |
670408 |
35 |
廣州市番禺區職業技術學校 |
休閑體育服務與管理 |
150200 |
|
體育保健與康復 |
670409 |
45 |
河源市衛生學校 |
中醫康復保健、康復技術 |
101700、100500 |
|
合計: |
—— |
125 |
—— |
—— |
—— |
—— |
第十二條考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方可報考:
1.2017年被試點中職學校錄取(中職學段招生對象須為符合各地中考報考條件的初中畢業生)并在三二分段試點專業就讀,符合《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17年職業院校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職函〔2017〕43號)規定,具有正式學籍和廣東戶籍或符合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有關規定的外省戶籍的學生。
2.轉段選拔考核的學生須在第五學期前獲得相應專業對口的下列資格證書之一:1.獲得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頒發的專業技能課程等級證書B級以上證書;2.國家職業資格中級(含)以上技能等級證書;3.省(廳)局級行政部門或省級以上行政(廳)局授權省級(含)以上行業學會頒發的中級(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4.獲得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或市級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各專業專業技能證書如下表:
各招生專業技能證書及發證機構對應表
招生專業 |
技能證書 |
發證機構 |
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 |
二級或以上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證書 |
國家體育總局 |
B級或以上等級中職體育技能證書 |
省教育考試院 |
|
體育運營與管理 |
二級或以上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證書 |
國家體育總局 |
B級或以上等級中職體育技能證書 |
省教育考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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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書 |
教育部考試中心 |
|
體育保健與康復 |
中級或以上等級保健按摩師證書、中級或以上等級保健刮痧師證書、中級或以上等級美容師證書、中級或以上育嬰員證書、中級或以上等級醫療護理員證書 |
省級以上人事勞動部門或衛生部門 |
B級或以上等級中職生物技術基礎證書、B級或以上等級中職體育技能證書 |
省教育考試院 |
第十三條中高職三二分段學制五年,其中中職學段三年,高職學段二年。
第十四條 正式錄取后,不能轉專業。
第四章考核規則
第十五條考核科目設置及錄取規則
1.考核科目設置
(1)考核科目分專業理論和專業技能兩門。
(2)專業理論不專門組織筆試,選定5門以上(含5門)中職學段的專業核心課程的平時成績按滿分100分進行折算(各科成績的權重比例由中職學校與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協商確定,如相關課程在中職學段有2次或以上的平時考核成績,以該課程所有平時成績的平均分進行折算),并按此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招生計劃數按照1:2的比例進入專業技能考核環節,未能進入專業技能考核環節的考生不能錄取。
(3)專業技能課程由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專家進行考核,主要采取專業技能實操或面試測評等方式進行,重點考核學生的專業潛能、職業傾向及專業技能實操能力。專業技能考核在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或對口中職學校進行考核,滿分為100分,專業技能考核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錄取。
第十六條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舉辦2016年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的通知》(粵教職函[2015]119號),學生在校期間獲本專業相關的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廳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填寫《高職院校對口中職學校三二分段試點免于考核申請表》,經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復核、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后,可以免予參加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考核,就讀相應專業。
第五章招生程序和錄取原則
第十七條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按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技能考核成績比例計算總分,專業基礎理論考核成績占40%(滿分100分),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占60%(滿分100分)。以中職學校為單位,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專業技能考核成績高分者優先錄取。依據省教育廳最終下達的招生計劃,會同中職學校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辦理正式錄取手續。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或預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十八條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新生注冊
第二十條經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八章組織保障
第二十二條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試點工作在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領導下進行。
第二十三條轉段方案及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由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和對口中職學校集體研究決定,并在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以及中職學校招生網進行公示。
第二十四條中職學校需根據此方案及本校實際制定相應的轉段考核方案。
第二十五條按照“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嚴格保密制度,貫徹“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第二十六條選派政策理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錄取工作。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第二十七條加強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工作,實施“陽光工程”。
第九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學費標準:6410元/年;
住宿費標準:1000-1200元/年。
第十章 違規處理
第二十九條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參照國家教育考試的相關規定執行。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第十一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學院建立健全了優秀學生評選體系,建立了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綠色通道”、“黎偉權校友獎勵基金”等資助體系,幫助貧困大學生完成學業。
第十二章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紀檢監察室
監督電話:(020)85603273、89817027
傳真:(020)85603039
電子郵箱:gztzjcs@163.com
第三十三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5603035
傳真:(020)85603039
電子郵箱:gztzzs@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gztzy.edu.cn
招生網址:http://zsb.gztzy.edu.cn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于2019年1月15日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適用于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中高職貫通三二分段招生考試及2020年中高職三二分段轉段錄取工作。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由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委托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