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第二批)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全國高職大規模擴招100萬人要求,根據《山東省教育廳等11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教職發〔2019〕1號)精神,結合濱州職業學院的實際制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濱州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第二批)工作。
第二條 濱州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簡介:濱州職業學院是2001年7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合并濱州農業學校、衛生學校、工業學校、經濟學校和濱州市農業科學研究所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坐落于渤海之濱的黃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濱州市。學院占地面積3549.71畝,建筑面積73.32萬平方米,總資產10.43億元,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65億元,圖書館藏書141.4萬冊。在編在職教職工1095人,專任教師870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188人,博士15人、碩士451人、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人、山東省教學名師6人、濱州市有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40人。
學院全稱:濱州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2818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成就:2005年3月被省教育廳確定為山東省骨干示范性職業院校,2013年10月以優秀等級通過首批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建設驗收,2017年9月以全省第四名的成績進入第一批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立項學校行列。建設3門國家精品課程、3門國家精品資源共享課、64門省級精品課程、22門省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2個教育部、財政部支持高等職業學校建設的重點專業,7個國家高職院校重點建設專業、1個全國職業院校示范專業點、2個國家級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5個省主體專業,8個省高校特色專業點、3個省級品牌專業群、4個省級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1個中央財政支持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11個省級教學團隊。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7項,省級教學成果特等獎9項、一等獎11項,二等獎13項。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濱州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落實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有關事宜。
第六條 濱州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濱州職業學院高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濱州職業學院成立以紀檢監察人員為成員的招生工作紀檢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
招生專業 |
普通類 |
退役軍人類 |
技術技能類 |
學費標準(元/生·年) |
藥品生產技術 |
3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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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3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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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廠化學與環保技術 |
3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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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 |
3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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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2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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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 |
3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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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治療技術 |
4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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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控技術 |
5 |
退役士兵免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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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化工技術 |
5 |
退役士兵免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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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 |
25 |
退役士兵免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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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網絡技術 |
5 |
退役士兵免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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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檢驗技術 |
10 |
退役士兵免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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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技術 |
7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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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制造及自動化 |
7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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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技術 |
7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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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技術(只招男生) |
70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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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210 |
50 |
280 |
第五章 單獨招生報名、考試及錄取
第九條 單獨招生報名
1.招生對象。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普通中專、成人中專、技工學校,下同)應屆畢業生、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
2.招生形式、類別及計劃。設普通類、退役軍人類、技術技能類三個類別,單列招生計劃、分類別招生。普通類計劃主要招收高中階段應屆畢業生,退役軍人類計劃主要招收退役軍人,技術技能類計劃主要招收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高中階段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退役軍人類、技術技能類。
3.報名條件。具有山東省戶籍或在山東務工(需提供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具有高中階段學歷或同等學力人員;非山東省戶籍的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具有山東省高中段學校學籍及完整學習經歷,并合格畢業。
已參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試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單獨招生報名及考試。
4.資格審核及報名。高中階段應屆畢業生報考,于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時間9:00-17:00)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直接到由教育、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農村、退役軍人事務、工會等相關部門參加的集中辦公現場進行報名、繳納高考報名費。
退役軍人、失業人員和農民工、農民、企事業單位職工(含下崗職工)報考,應首先在集中辦公現場,分別到本人戶籍(或在魯務工)所在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工會設立的資格審核點,進行資格審核并開具《山東省高職院校擴招資格審核登記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和《資格審核登記表》進行現場報名、繳納高考報名費。資格審核時,退役軍人、在山東務工人員還需分別攜帶本人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勞動合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 志愿填報。考生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高職單招填報志愿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填報志愿。考生可填報兩次志愿,第1次為首次志愿,志愿填報時間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為征集志愿,志愿填報時間為9月12日(8:00—20:00)。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報“1個學校+1個專業(類)”志愿;征集志愿同時填報院校、專業是否服從調劑志愿。
第十條 報名測試費:普通類單獨招生各專業均為120元/人,退役士兵類、下崗職工及農民工技術技能類單獨招生為60元/人。(《關于高校組織的小語種等招生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6】95號)。
第十一條 考試考核內容
1.普通類單獨招生考試內容分為文化素質考試及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文化素質考試采取筆試的形式,所有考生使用同份試題,考試內容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知識的綜合,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分值320分。職業技能測試采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考生對報考專業的了解、興趣及專業基本知識及能力情況,每位考生測試時間5分鐘,分值為430分。
退役士兵類、技術技能類單獨招生考試內容為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750分,分心理素質、身體條件、職業能力傾向、技術技能基礎四部分。
2.考試時間:8月27日
上午 普通類單獨招生職業技能測試(面試)
退役士兵類、技術技能類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
下午 普通類單獨招生文化素質考試(筆試)
第十二條 考試考核違紀處理:按照《山東省高校統一考試實施細則》制定學院考核實施細則認真組織實施。對在考核中被舉報或查出認定為違規違紀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違規處理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考試考核成績評定:依據《濱州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考試考核實施細則》中規定的辦法和程序評定考生成績,普通類單獨招生考試考核總成績按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總分計算總成績;退役士兵類、下崗職工及農民工技術技能類的相關專業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學院紀檢督察部門對考核、評分全過程實施監控監督,確保考核、評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要求,實行由學校負責、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的錄取體制。
普通類單獨招生首先按照參加考試總人數劃定筆試錄取控制線;再根據報考人數及計劃總數劃定總成績錄取控制線;
退役士兵類、下崗職工及農民工技術技能類招生單列計劃,按照相關專業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擇優錄取。航海技術專業只招收男生。
第十五條 錄取組根據考生的成績及考生身體狀況提出預錄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將預錄考生名單在濱州職業學院招生網站公示。
第十六條 預錄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通過后,辦理錄取手續,公布正式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收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 獎、助學金:學院貫徹國家各類獎、助學金評選制度,每年評選發放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各1次;學院設立綜合獎學金,每年評選發放2次。獲獎人數占在校生的40%。
第十八條 勤工助學:學院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自愿選擇,同時學院還設有特困生補助基金,學生通過申請定期向學生發放。
第十九條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困難的學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條 綠色通道:由學院領導、學生工作處、財務處等部門共同組成綠色通道辦公室,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的考生,簽訂緩繳學費協議書,辦理入學有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 學費和住宿費等收費標準,詳見學校招生網站。退費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 號)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入學注冊后,由于學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學的,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算。
第七章 新生資格復查及證書發放
第二十二條 單招錄取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來校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從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對學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
第二十三條 對復查中發現的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它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戶籍所在地。
第二十四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濱州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山東省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濱州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濱州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濱州市黃河十二路919號)
郵政編碼:256603
聯系電話:0543-5082257 5082326 5082157(兼傳真)
招生網址:http://zs.bz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