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范大學2016年音樂學院舞蹈學專業加試考生須知
1.考生必須按規定日期和時間段參加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和要求見準考證。
2.考生進入考場后應主動將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送交工作人員核對,考生不允許自報姓名及準考證號,違者將取消考試資格。
3.考生須嚴格按照抽簽的考場序號進入考場考試,否則考試成績無效。
4.考生在考試過程中,主考教師可能會打斷你的表演,屬正常情況,不會影響你的成績,請考生不要緊張。
5.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紀律,誠信考試,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對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及相關法規處理。
6.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一試通過方可進入二試、二試通過方可進入三試。二試、三試未按相關要求交費并安排考試時間的考生按棄考處理。
7.參加二試、三試的考生需分別現場交納考試費,每專業80元。有關發榜、復試安排、復試交費等事項,請考生關注考場內外張貼的相關公告信息。
8.考試期間除應試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考試區域。
9.首都師范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成績在2016年4月13日以后,由學校招生辦公室統一發布。考生可憑身份證號在首都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上查詢結果。學校將考試合格名單報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招辦,不再向考生寄發合格證。電話:010-68902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