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拿職業學院2019年高職擴招單獨招生工作方案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等職業院校擴招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600號)文件精神,為規范、公平、公正、公開、科學地做好高職擴招單獨招生工作,貫徹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制定2019年高職擴招單獨招生工作方案。
一、實施原則
結合學院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培養需要,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招生評價模式,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職業潛質的優秀人才進入學院學習,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專業(代碼)、計劃、學制及學費
院校代碼 |
專業代號 |
專業名稱(代碼) |
計劃 |
學制 |
學費(元/年) |
6381 |
H1 |
護 理(620201) |
40 |
3年 |
4400 |
H2 |
康復治療技術(620501)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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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
中藥學(620302)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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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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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對象
具有本省戶籍、具有高中階段教育學歷(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或同等學力、身體健康的應往屆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學校畢業生、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企業在職職工、村兩委干部等。
已參加2019年普通高考報名(含對口招生)但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再重復報名,考生可直接進行高職擴招志愿填報。
四、組織機構
高職擴招單獨招生工作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婁赟任組長。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研究決定高職擴招單獨招生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五個高職擴招單招工作組,分別是:
(一)高職擴招單招紀檢監察工作組:韋保新任組長。全程監督單獨招生工作,保證單獨招生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二)高職擴招單招考務工作組:婁赟任組長。由教務處、相關系部及專家負責單獨招生文化科目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和職業技能測試等相關工作;
(三)高職擴招單招錄取工作組:王軼群任組長。由招生就業處負責單獨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及錄取等相關工作;
(四)高職擴招單招后勤保障工作組:婁赟任組長。負責考生在學院考試期間的后勤保障、安全保衛工作。
五、考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9月21日
地點:河南推拿職業學院(洛陽市洛龍區學府街10號)。
六、考務工作
(一)命題、考試與評卷
命題、考試與評卷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要求嚴格執行,由學院高職擴招單招考務工作組具體組織實施,詳見《河南推拿職業學院2019年高職擴招單獨招生考試方案》。
1.命題:學院指定專人負責命題。
2.考試:嚴格考試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規范操作程序,對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要求進行處理。
3.評卷:組成評卷小組,科學合理的制定評判標準,參照《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組織實施。確保試卷評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二)成績查詢
1.9月22日高職擴招單獨考試成績發布。屆時,考生可登錄學院官網(http://www.hnzjschool.com/)查詢考試成績。
2.如考生對成績有異議需要復核的,須于成績發布后2個工作日內憑準考證、身份證到學院考務中心申請復核,逾期不予受理。單招成績復核工作由教務處考務中心組織,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復核結果經考務工作組認定后,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裁定,并由考務中心通知考生本人,考生須再次登錄學院官網確認。
七、錄取工作
(一)總分:文化知識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二)身體條件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要求。
(三)錄取程序
1、錄取規則:
(1)實行“專業清”的辦法予以錄取。即A、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按照單招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普通高考報名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成績,對口升學報名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正常人體解剖學成績;B、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
(2)對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者,嚴格按照教育廳相關程序審核報批。
2、領導小組審核。預錄取名單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3、公示預錄名單。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的預錄名單在學院招生就業信息網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4、上報預錄結果。經過公示且無異議的預錄考生名單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批準、備案。
5、下發錄取通知書,根據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審核結果,下發錄取通知書。
八、組織新生報到
錄取考生憑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按學院規定時間到校報到。
九、本方案如有與省教育廳審核備案的《河南推拿職業學院2019年高職擴招單獨招生章程》相抵觸之處,以高職擴招單獨招生章程為準。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