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電力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高職擴招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規范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19年高職擴招單獨考試招生。
第二條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新聞媒體、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鄭州電力高等專科學校
第四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
第五條辦學層次:高職高專
第六條河南省招生代碼:6213;國標代碼:11828
第七條 學制:三年
第八條 地址:鄭州市鄭開大道與雁鳴路交叉口北2公里路西(鳳棲街296號)
第九條 畢業證書。學生在規定的學制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獲得專科畢業證書,證書的學校名稱為“鄭州電力高等專科學校”。
第十條學校概況:鄭州電力高等專科學校是中央與地方共建,由電力行業辦學的普通高校。始建于1933年,已有86年的辦學歷程,學校形成了“嚴謹篤學、敬業樂群”的優良校風和“立德修能、知行合一”的學風品質,確立完善了“校企結合,學工銜接”的人才培養模式,以良好的教學生活環境、科學規范的教學管理體系和優美濃郁的校園文化氛圍,在電力教育領域乃至全國職業教育領域確立了重要的地位。近年來學校獲得“河南省電力公司文明單位”、“河南省首批高職高專特色院校”、“河南省省級優質高等職業院校”、“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河南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優秀單位”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規定和招生章程;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學校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做到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對象、專業及計劃
第十二條招生對象。
1.已參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報名(含對口升學報名),且未被錄取的考生。
2.已參加我省2019年高職擴招補報名的考生。
第十三條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選拔適合高等職業教育相關專業學習的綜合素質高、具有職業潛質的優秀人才進入學校學習。學校內部業務部門實行“招考分離”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四條學校2019年高職擴招單招招生專業及計劃以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 志愿填報及注意事項
第十五條 志愿填報。
1.考生于2019年9月6日12時至9日12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進行網上志愿填報。
2.考生只能填報一所高校志愿,且志愿修改不超過2次, 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
第十六條 注意事項。
1.學校外語教學為英語。
2.考生的身體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要求。
3.高壓輸配電線路施工運行與維護、風電系統運行與維護專業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第六章 考核方式及錄取原則
第十七條1.考核科目由“文化知識”考試與“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滿分400分。
(1)“文化知識”考試。考核方式為閉卷筆試,滿分300分(語文、數學、英語各100分)。
(2)“職業技能”測試。考核方式為閉卷筆試,滿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社會觀察、分析和解決現實問題、職業潛能等能力。
2.考試時間:2019年9月21日9:00-11:30。
第十八條 高考加分。嚴格按照2015年河南省教育廳等七部門印發的《河南省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的實施方案》執行。
第十九條錄取成績=考試總成績+高考加分。
第二十條 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考試成績,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錄取成績相同時,按考生“文化知識”成績依次以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考生成績及擬錄取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單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根據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審核結果,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此次高職擴招單招錄取的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與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七章 免試政策
第二十四條 退役士兵的文化素質考試免試要求。對于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可免予文化素質考試,但需參加學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
第二十五條 職業適應性測試免試要求。取得與報考第一專業志愿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可向學校書面申請免予相關專業的職業技能測試,要求如下:
(1)高壓輸配電線路施工運行與維護專業,需取得電工證,電力電纜安裝運維工,送電線路工,配電線路工,變電檢修工,變電運維工等與電力系統相關的中級及以上技能證書;
(2)風電系統運行與維護專業,需取得中級及以上電工證;
(3)電子商務專業,需取得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的電子商務運營師、電子商務營銷師;中國商業聯合會商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的電子商務師;
(4)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需取得中級及以上電工證;
(5)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需取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頒發的中級(四級)及以上計算機網絡管理員證書; 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全國信息技術水平考試獲得的計算機網絡管理工程師證書, 計算機網絡組建工程師證書;通過教育部考試中心獲得的計算機等級考試三級及以上網絡技術證書。
第二十六條 技能拔尖人才及退役士兵免試入學條件及錄取程序。
1.免試對象和條件
(1)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職畢業生、退役士兵。
(2)獲得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退役士兵。
(3)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及退役士兵。
2.免試錄取程序
(1)符合條件的考生需在9月10日9:00-16:00攜帶經考生所在學校、單位蓋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審批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到學校學生中心112室報名。
(2)經學校審核公示,河南省教育廳等單位復審,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無異議后,方可辦理錄取手續。
第八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七條學校2019年學費標準按專業不同分別為3300元/生·年、3600元/生·年。
第二十八條學校住宿費標準為900元/生·年。
第二十九條學校相關資助政策:
1.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學生可參加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評選與評定。
2.學校設有獎學金。受獎面占學生總數的30%,一、二、三等獎學金分別占學生總數的5%、10%、15%。
3.根據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按程序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4.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九章 監督機制
第三十條 為保證高職擴招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落實陽光招生政策,由學校紀檢監察組對高職擴招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保證考生的合法權益。對違反規定的考生,取消其單獨考試招生錄取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分。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要求如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附:咨詢電話:0371-62275026/5025/5027
學校網址:http://www.zepc.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zs.zepc.edu.cn
信箱:zepczs@126.com
地址:鄭州市鄭開大道與雁鳴路交叉口北2公里路西(鳳棲街29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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