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2019年9月擴招單招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錄取的原則,規范高職擴招單獨考試招生工作,保證高職擴招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2582,河南省招生代碼:6192。
學校辦學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花園路136號。
第三條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省屬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第四條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的辦學層次為全日制普通高職高專,學制三年。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省教育廳驗印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條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高職擴招單招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成立高職擴招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相關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和招生章程,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招生就業指導中心具體負責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學院制定的有關招生政策,實施招生章程,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等工作。招生工作貫徹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招生對象及招生計劃
第八條招生對象
1.已參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報名(含對口升學報名),且未被錄取的考生。
2.已參加我省2019年高職擴招補報名的考生。
第九條招生專業和計劃
2019年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高職擴招單招分專業計劃如下:
2019年高職擴招單招計劃表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計劃規模 |
計劃分類 |
是否師范類 |
是否藝術類 |
是否中外合作辦學 |
1 |
550201 |
水利工程 |
3 |
14 |
全日制 |
否 |
否 |
否 |
2 |
600202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3 |
11 |
全日制 |
否 |
否 |
否 |
3 |
540104 |
建筑室內設計 |
3 |
12 |
全日制 |
否 |
否 |
否 |
4 |
520301 |
工程測量技術 |
3 |
11 |
全日制 |
否 |
否 |
否 |
5 |
610214 |
電子商務技術 |
3 |
11 |
全日制 |
否 |
否 |
否 |
6 |
610201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 |
13 |
全日制 |
否 |
否 |
否 |
7 |
630903 |
物流管理 |
3 |
11 |
全日制 |
否 |
否 |
否 |
8 |
520804 |
環境工程技術 |
3 |
13 |
全日制 |
否 |
否 |
否 |
9 |
650111 |
環境藝術設計 |
3 |
5 |
全日制 |
否 |
是 |
否 |
10 |
610201 |
計算機應用技術(智能平臺開發) |
3 |
8 |
全日制 |
否 |
否 |
否 |
11 |
560302 |
電氣自動化技術(人工智能設備應用) |
3 |
5 |
全日制 |
否 |
否 |
否 |
12 |
560309 |
工業機器人技術(安裝調試運維工程師) |
3 |
5 |
全日制 |
否 |
否 |
否 |
13 |
540404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智能樓宇工程) |
3 |
5 |
全日制 |
否 |
否 |
否 |
第十條考核、計分及錄取辦法
1.采取“文化素質+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方式單獨組織考試。報考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的所有考生須參加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組織的語文數學綜合知識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擇優錄取。
2.考生總成績=語文數學綜合知識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加分項目加分。語文數學綜合知識考試成績滿分150分,語文80分、數學7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分值滿分150分。
3.考生分普通高中生和中職生(中專、技校、職高)兩類分別計分,按錄取比例分別錄取。錄取時依照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為止。服從調劑志愿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模式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
第十一條 加分項目及免試入學
1.技能競賽獲獎和職業資格證書加分標準:中職類(中專、技校、職高)考生中有地廳級及其以上技能競賽獲獎證書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書的給予加分,加分標準為:技能競賽省級二等獎40分、三等獎30分,地廳級一等獎35分、二等獎25分、三等獎20分;獲職業資格高級工40分、中級工(含員級)30分、初級工20分。加分證書應為報考專業相關的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若加分與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相加超過150分的按150分計。
2.政策性加分項目及標準:適用于所有符合條件的考生。具體加分項目及加分標準,嚴格按照2015年3月河南省教育廳等七部門印發的《河南省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的實施方案》相關要求執行。
3.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對象和條件: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可向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書面申請免試入學。申請書格式詳見省教育廳或學校招生網站。
第十二條志愿填報及錄取
1.填報志愿:取得高職擴招單招報名資格的考生,于2019年9月6日12:00至9月9日12:00在網上填報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報1所高校1-5個專業以及是否同意校內調劑專業,在規定填報志愿時間內最多可進行兩次志愿修改,以考生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為準。網上填報時間截止后無法更改志愿信息。請考生憑本人網上報名賬號和密碼登陸“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根據系統提示進行相關操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志愿填報。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招生代碼6192。
2.在省招辦招生考試服務平臺填報志愿后,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的考生、有政策性加分項目的考生以及有技能競賽獲獎或職業資格等級證書加分的考生,須在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招生網(http://zs.hnshxy.cn)上提交申請和證明材料,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在網上審核、確認、公示。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的考生請于9月10日前到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提交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有加分項目的考生在考試時提交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3.2019年9月18日-20日,考生自行在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招生網上打印準考證。
4.擬錄取名單在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招生網站上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后于9月26日至9月30日上傳省招辦辦理錄取手續,同時報省教育廳學生處備案。
第十三條考試安排:2019年9月21日(星期六)在學院內設點集中考試,統一封閉評卷。
時間 |
考核內容 |
09:30-11:30 |
語文數學綜合知識 |
13:30-15:00 |
職業適應性測試 |
第十四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錄取各專業學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條錄取結果以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公布的錄取信息為準,并在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招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布,接受考生查詢。
第四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七條嚴格按河南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根據有關規定,學生錄取后必須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和時間繳納學費、住宿費。經河南省物價局批準,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學費:會計、財務管理、物流管理、市場營銷專業3300元/學年,環境藝術設計專業5600元/學年,其他各專業3600元/學年。按學年交納,如學費標準調整,將按照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此次高職擴招單招錄取的學生,學籍管理工作與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相同。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設有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平時考績獎等獎勵制度。按照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文件要求,可享受一定數量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校前可持錄取通知書等有關證明在當地銀行申請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開設有入學“綠色通道”,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已被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上的報到日期入學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書面請假,請假未取得學校同意或者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注冊后,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依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招生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71-65821035、65821077、65821079
傳真:0371-65821036 郵編:450008
學院網址:http://www.hnshxy.cn
招生網站:http://zs.hnshxy.cn
學校(花園路校區)地址:鄭州市金水區花園路136號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