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2019 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高職大規模擴招要求,確保穩定有序、高質量完成我省擴招工作任務,根據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的《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教職成[2019]12號)、《浙江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浙教職成[2019]143號)、《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9年高職擴招錄取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19]60號)》及《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19〕290號)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在浙江省教育廳及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導下制定本章程,并完成該項工作。
第二條根據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三條堅持“六公開、六不準”制度,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及時、準確、全面公開高職擴招招生相關信息,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2061。
第六條辦學層次和類型:專科、高職,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
第八條辦學地點:校本部地址為:金華市海棠西路888號。金義都市新區校區地址為:金華市金義都市新區金港大道西1889號金義網絡經濟學院。
第九條招生網址:zsw.jhc.cn,咨詢電話:400-826-5035。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高職擴招(第二階段)的日常工作。組建考務、招生錄取、監察、安全保衛、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組,協助辦公室做好高職擴招(第二階段)的各項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學制、收費標準和說明如下表所示:
專業名稱 | 計劃 | 學制 | 收費標準 (元/學年) | 備注 |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 50 | 三年 | 7500 | |
畜牧獸醫 | 100 | 三年 | 6300 | 浙江省戶籍學生 免學費 |
園藝技術 | 100 | 三年 | 6300 | |
學前教育(師范) | 100 | 三年 | 6900 | 只招幼兒園在職教師 |
電子商務 | 50 | 三年 | 6900 | 金義都市新區校區 |
第五章 志愿填報
第十二條考生于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31日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報名及填報志愿(www.zjzs.net)。
第六章 現場確認
第十三條考生于2019年11月2日9:00—16:30到學校進行現場確認,繳納報名考試費,交驗報名材料,領取準考證。
未經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不得參加考試,考生所交材料恕不退還。
報名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140元,統一采用網絡繳費,不接受現金繳費,不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費恕不退還。
現場確認需交驗材料:
1.報名表(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報名系統中進行打印);
2.考生本人簽名的《高職擴招(第二階段)誠信承諾書》(可在學校招生網下載);
3.考生本人戶口簿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
4.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
5.高中段教育畢業證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
6.報考學前教育(師范)專業的考生還需交蓋有任職幼兒園公章的在職證明一份;
7.報考學前教育(師范)專業并申請免面試的考生還需交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原件,并交復印件一份。
第七章 綜合測評
第十四條測試時間
職業適應性筆試(90分鐘):2019年11月3日9:30-11:00。
學前教育專業職業適應能力面試:2019年11月3日12:30-17:00。
第十五條不安排文化素質測試,但需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100分),重點考核考生的職業基本素質和職業適應能力。
測試方式、內容和分值:
學前教育專業:
1.測試方式及分值占比:職業適應性筆試(占60%)+職業適應能力面試(占40%)。
2.職業適應性筆試:主要測試考生語言文字的基本運用能力;計算機及網絡基礎知識和應用能力;考生的職業態度、職業傾向和職業規劃能力等。選擇題40題,每題2分,共80分;問答題4題,每題5分,共20分,滿分100分。
3.職業適應能力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儀表儀態、專業素養(語言表達、藝術素養)、思維品質等,滿分100分。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免面試,面試成績以滿分計算。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電子商務、畜牧獸醫、園藝技術專業:
1.測試方式:職業適應性筆試。
2.測試內容和分值:主要測試考生語言文字的基本運用能力;計算機及網絡基礎知識和應用能力;考生的職業態度、職業傾向和職業規劃能力等。選擇題40題,每題2分,共80分;問答題4題,每題5分,共20分,滿分100分。
第八章 錄取
第十六條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專業各科類實際招生計劃的100%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時如果總分相同,優先錄取職業適應性筆試中問答題部分得分較高者。如學校一志愿未完成計劃,二志愿和院校服從調劑生源承認一志愿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專業剩余招生計劃的100%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十七條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辦理。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九章 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第十八條高職擴招(第二階段)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處的全程監督下進行,自覺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79-82266591
第十九條根據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條本方案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考、單獨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二條本方案由金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