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安徽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隸屬國網安徽省電力公司,是一所以工科為主,工、管、財學科相結合,特色鮮明的電力高等職業院校。學院是安徽省文明單位、安徽省首批示范性高職院校、國家骨干高等職業院校、教育部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單位、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單位、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標兵單位。
學院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號)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印發<安徽省2016年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1號)的文件要求,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名稱: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三、辦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包河大道56號
四、頒發證書: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校名為安徽電氣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五、招生計劃
我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總計劃350名,所有招生專業均為文理兼招。招生對象為:已經參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
序號 |
專業名稱 |
計劃(文理兼招) |
1 |
發電廠及電力系統 |
50 |
2 |
供用電技術 |
95 |
3 |
電廠熱能動力裝置 |
70 |
4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50 |
5 |
火電廠集控運行 |
45 |
6 |
會計 |
40 |
合 計 |
350 |
六、職業適應性測試
1.根據安徽省2016年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規定,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評價方式。省統考文化素質測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考核,并劃定資格線。文化素質測試達線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
2. 職業適應性測試以筆試的方式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內容包括:職業認知、社會公德、法律常識、科學知識、信息技術等五個模塊,總分為300分。測試大綱另行公布。
3. 本次測試需繳納120元測試費(皖價費函[2015]45號)。
七、成績計算方法:
總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分類考試招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
本次測試滿分總分為600分。
加分項目:
(1)退役士兵可加5分。獲優秀士兵榮譽稱號的,可加10分;獲三等功及以上的,可加20分。單項計最高分,不累計;
(2)獲得與本學院自主招生專業相關的專業技能證書的考生,如電工證、進網電工證等、會計證等,可根據證書等級,加20、10、5分,單項計最高分,不累計;
加分說明:
(1)以上加分項目累計最高不超過20分,超過20分者以20分計;
(2)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一律憑相關部門或專業認證機構頒發的證書為依據,臨時性證明文件不作為加分依據;
(3)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現場報名確認時,填寫加分申請表,統一進行加分項目分值認定,最高總分20分。
(4)所有加分情況將予以公示,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錄取資格,并上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安徽省教育廳。
八、錄取規則:
1.由學院統一組織錄取。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專業均文理兼招,所有考生不分文理科類,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進行專業錄取。進入錄取序列的考生,優先投檔第一專業志愿;若第一專業志愿計劃投滿,無法投檔,投檔第二專業志愿;若第二專業志愿投滿,無法投檔,投檔第三專業志愿;若第三專業志愿投滿,按其專業服從志愿投檔至計劃剩余較多的專業;若專業不服從,做退檔處理,再進行下一名次考生投檔錄取,直到計劃錄滿為止。
2. 分類考試招生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學院在分類考試招生錄取中,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報考本院分類考試招生的各類考生,按本章程規定錄取后,享有普通高考錄取考生一致的學歷和各項待遇。
3.參加2016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符合教育部、衛計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要求。由于我院招生專業特點,用人單位以招收男生為主,不招收色盲、色弱及肢殘的考生。
4.對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執行。其中:“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對在分類考試招生中被認定為作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等學校學習的,由相關高等學校取消其學籍。
九、時間安排
1.我省2016年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報名時段為2016年3月1日10:00至2016年3月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報名點報名。我院所有分類考試招生專業文理兼招,每個考生填報志愿時,可以填報3個專業志愿和1個服從志愿。
2.3月20日,考生參加安徽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科目為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60分(詳情見安徽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文化素質測試考試綱要”)。
3. 省統考文化素質測試達到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我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2016年4月9日上午8:30~11:00,符合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生憑身份證,現場報名確認,繳納職業適應性測試測試費,領取職業適應性測試測試證。有申請加分項的考生應攜帶相關證書,報名時統一校驗證書原件,并繳納證書復印件,根據學院安排,統一確認加分分數。現場報名地址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包河大道56號。
4.2016年4月9日下午14:30~16:30,參加學院統一安排的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以筆試的方式進行。
5. 2016年4月19日前,學院網站公示預錄取名單。4月25日前報送安徽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
6.所有被預錄取的考生需在4月28日~29日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被多所院校預錄取的考生只能選擇一所院校確認錄取,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預錄取但未網上確認的考生將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放棄錄取資格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7.考試院確認錄取結果后,開始寄發錄取通知書。
十一、領導監督機制
本次分類考試招生,學院成立了主管領導為組長,分管招生、紀檢監察的領導為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紀委書記負責本次自主招生工作監督檢查工作??忌翱忌议L如發現工作中存在違反招生政策規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可以積極舉報,監督電話:0551-63705097,也可以向教育廳相關部門申訴。
十二、學費收費標準:
我院嚴格執行安徽省物價部門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按照就讀的專業類別收取,本次分類考試招生會計專業學費為3600元/年,其它專業學費為3900元/年。
學費如有變動,以物價部門最新文件為準。
十三、聯系方式:
1.學院地址:合肥市包河區包河大道56號 (南二環路與馬鞍山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側) 。
2.聯系電話兼傳真:0551-63705512、63705636、63705508
3.信息公示:
4.招生部門:學生處、教務處
5.交通提示:
學院座落于合肥市祁門路與包河大道交口西北。合肥火車站可在中綠廣場乘坐公交902路或在合肥站北廣場乘坐公交152路直達東馬路口站下;合肥火車南站可乘坐公交9、65、509路至葛大店站下;市內可乘坐公交4路、14路、16路、51路、99路、116路到東馬路口站下(因南二環與包河大道交叉口地鐵、立交橋半封閉施工,公交線路可能會隨時更改,請及時通過合肥公交網查詢)。
自駕者可以從繞城高速包河大道出口下,往北兩公里左右,過祁門路口即到。
十四、其他須知:
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的六個專業,是國家骨干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專業、中央財政支持專業或學院特色專業。
學院建有一套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對品學兼優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類予以獎勵和資助,不讓任何一位被錄取的新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
1.獎助學金:為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全面發展,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院按學生在校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認證成績等評定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2.臨時困難補助:學院每年從學費中提取部分資金資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或突發性經濟困難的學生。
3.緩交學費:對于家庭確實貧困、一時難以繳齊學費的困難新生,學生在入學時可持當地相關部門的困難證明向學院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
4.助學貸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生源地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院承擔風險保證金并代為貼息。
5.學費減免:學院每年對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學費減免。
6.勤工儉學:學院積極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儉學機會。
十五、說明
本章程依據國家和安徽省相關招生錄取政策進行編制,如有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