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
二、辦學層次:高職(三年制)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四、頒發證書:普通高等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五、辦學地址:合肥市新站區高教園區淮海大道1號
六、報名條件
(一)已參加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并取得考生號。
(二)考生必須參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
七、測試費
根據皖價費函〔2015〕45號文件精神,我院收取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費120元/人。
八、志愿填報
考生根據本人情況可填報一至四個專業志愿及一個專業服從志愿。
九、招生計劃
系部 | 專業名稱 | 學制 | 普高 | 中職 | 收費 | 備注 |
信息工程系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 | 80 | 3900 |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3 | 80 | 10 | 3900 |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3 | 30 | 3900 | |||
電子工藝與管理 | 3 | 30 | 3900 | |||
城市建設系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 3 | 80 | 3900 | ||
工程造價 | 3 | 90 | 3500 | |||
房地產經營與管理 | 3 | 80 | 3900 | |||
財務金融系 | 財務管理 | 3 | 65 | 3500 | ||
會計 | 3 | 180 | 10 | 3500 | ||
國際商務系 | 電子商務 | 3 | 135 | 10 | 3500 | |
商務英語 | 3 | 50 | 3500 | |||
旅游管理 | 3 | 110 | 3500 | 郵輪乘務方向(訂單班) | ||
工商管理系 | 連鎖經營管理 | 3 | 100 | 3500 | ||
市場營銷 | 3 | 100 | 3500 | |||
物流管理 | 3 | 110 | 3500 | |||
現代服務系 | 旅游管理 | 3 | 70 | 3500 | ||
人力資源管理 | 3 | 60 | 3500 | |||
老年服務與管理 | 3 | 30 | 3500 | |||
物業管理 | 3 | 75 | 3500 | |||
城市設計系 | 園藝技術 | 3 | 55 | 3900 | ||
園林技術 | 3 | 65 | 3900 | 城市園林方向 |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3 | 65 | 3900 |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3 | 30 | 10 | 3900 | ||
服裝設計與工藝 | 3 | 40 | 3900 | |||
總計 | 1810 | 40 |
備注:老年服務與管理專業系我院重點建設專業,學生入學報到注冊后,若學籍無異常變動,每學年享受3500元專業獎學金。
十、報名時間及方式
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考生在各縣市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十一、職業技能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
(一)通過教育廳“文化素質”考試的考生必須本人到我院進行現場確認并領取綜合素質測試的準考證,同時繳納相關費用。現場確認和測試時間:2016年4月16日至17日(9:00-16:30)。
(二)現場確認及測試地點: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新校區(合肥市新站區高教園區淮海大道1號)。
(三)考生本人至確認現場需提供的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一份(A4紙)。
(2)現場收取測試費120元。
(四)測試方式: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
(五)測試組織:學院聘請院內外專家成立命題和面試小組,對考生進行面試。總分300分。
十二、錄取成績計算及成績發布
(一)錄取成績計算
考生錄取成績為“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成績總和。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占錄取成績的50%,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占錄取成績的50%。
(二)錄取成績發布
考生成績在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招生網發布。
十三、招生錄取規則
(一)我院分類考試錄取按照《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號)等有關文件要求規范進行。
(二)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實行“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
(三)預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學院網站公示7天。
(四)學院將預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審核通過后,由我院到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預錄取結果查詢:4月18日后,考生可登陸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招生網查詢。
十四、其他相關事宜
(一)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被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并確認的考生不再參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錄取,未被錄取或預錄取未確認的考生可繼續參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錄取。
(二)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入學后與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時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學費、住宿費按照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
(三)考生在分類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將按相關規定,上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四)聯系方式:
1.通訊地址:合肥市新站區高教園區淮海大道1號,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郵編:230011
2.聯系電話:0551-62516137,62516138,62516136
3.傳真:0551-62516136(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
4.網址:http://www.cmoc.cn/E-mail:k2516136@126.com
5.招生部門: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
6.招生QQ群:247027416
附錄:時間安排
序號 |
時間 |
工作內容 |
1 |
2月10日 |
完成分類考試招生方案并上報安徽省教育廳,進入分類考試招生宣傳工作。 |
2 |
3月1日10:00至4日16:00 |
考生在各市指定的報名點登陸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報名。 |
3 |
3月20日
9:00—11:30 |
文化素質考試 |
4 |
4月15日 |
完成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準備工作。 |
5 |
4月16日至17日 |
通過文化素質考試的考生本人到我院進行現場確認并領取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準考證,進行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
6 |
4月18日至24日 |
預錄取考生名單在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網站公示。 |
7 |
4月25日 |
上報預錄取考生信息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
8 |
4月28日至29日 |
所有被預錄取的考生需在4月28日-29日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被多所院校預錄取的考生只能選擇一所院校確認錄取,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
9 |
5月 |
完成錄取工作,在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網站公布錄取名單,并寄發新生錄取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