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國際商務職業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號)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印發〈安徽省2016年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1號)等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基本信息
學校全稱:安徽國際商務職業學院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頒發證書: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辦學地址:合肥市雙鳳開發區魏武路001號(郵編:231131)
第三章 學校概況
學校位于安徽省省會合肥市,總面積552畝,其中新校區占地502畝。教職工300余人,副教授以上職稱66人,碩士以上學位教師133人,省級專業帶頭人10人,省級教學名師6人,具備雙師素質的教師145人。學校現有在校生1萬余人。設有三院四系二部——國際貿易學院、商貿流通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商務外語系、信息服務系、財會金融系、公共管理系、思政教研部和中職教育部。設置了服務學生學習生活的六個中心,即圖文資源中心、網絡信息中心、實習實訓中心、學生服務中心、就業創業中心和師生文體中心。學校共有國際商務、商務英語、會計、電子商務、市場營銷、計算機應用技術、酒店管理、廣告設計與制作等30個符合市場需求的專科層次專業,還有2個中外合作招生專業,即國際商務與會計。目前學校擁有3個中央財政支持建設專業、8個省級特色專業、5個省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0個校級特色(示范)專業。學校主持和參與職業教育國家教學資源庫建設項目2個,主編國家級規劃教材8部,共獲得省級質量工程項目107個、各類省級科研項目52個,教科研成果位居全省高職院校前列。
學校堅持“立足商務,注重實務、精準服務”的辦學理念,突出“外貿、外語;商務、服務”的辦學特色,校企合作,著力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安徽國際商務職業教育集團、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培訓學院安徽分院相繼掛牌,以企業冠名的校企合作特色班22個,現有實驗實訓室92個,校企共建校外實習基地107個,其中5個為省級校企合作實踐教育基地。學校在參加各類技能大賽中成績優異,在國家級高職院校學生技能競賽中,取得一等獎12個、二等獎11個、三等獎16個;在省級比賽中取得一等獎20個、二等獎48個、三等獎19個,在全省同類院校中名列前茅。
招生就業工作穩中向好。2015年招生計劃3300人,錄取率100%,其中安徽省高考考生報考率高達884%。近三年學生就業率均在96%以上,就業地主要集中在合肥、蕪湖等省內主要城市,以及上海、浙江、江蘇等經濟發達地區。學校共培養了25,000名商務專門人才,為安徽省、“長三角”經濟帶乃至全國商務經濟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近幾年學校先后3次榮獲“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稱號。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一枝獨秀,擁有合肥市人社局認定的SYB創業培訓、創業模擬實訓兩個定點培訓機構,榮獲“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示范校”稱號,并獲批“安徽省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AA級)”。目前,學校正與相關企業共建“創客夢工場”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
為保證所有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實施“溫暖工程”,建立了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生活補貼、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或緩交等多元化資助育人體系,2015年學生資助金額高達700萬元。學校鼓勵、幫助學生通過“專升本”考試進入本科院校繼續學習,還與愛爾蘭阿斯隆理工學院等國外大學開展國際合作辦學,進行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高層次商務人才。
近年來,學校緊緊抓住國家戰略發展布局、經濟結構調整和人才選拔培養模式轉變帶來的機遇,弘揚改革創新精神,強化商務特色、實技能力、運行治理;優化師資結構、專業設置、育人環境。堅持開放辦學,辦開放型大學,致力于打造技術技能工場,培養一憑多證、一證多能的新型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設“特色商院、法治商院、人文商院、幸福商院”,不斷向“新徽商搖籃,育人才高地”的辦學目標邁進。
第四章 招生計劃
一、招生對象
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對象為已參加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并取得相應考生號的普通高考報名或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者(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包括具有高中階段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學校分類考試招生總計劃1650人,其中面向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計劃1450人,面向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計劃200人,我校將根據報考人數等情況適當調劑分專業計劃。
第五章 報名與考試
一、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已參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或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者。
3.參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手冊》的要求。
二、考試形式
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評價方式。
1.文化素質考試:由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含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內容。卷面分值為300分,其中語文、數學每科120分,英語60分。采取合卷筆試的方法進行考試。
考試由考生網上報名(生源所在地)所在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考點設在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所在地。
2.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由我校組織實施,考點設在我校新校區(合肥市雙鳳開發區魏武路001號)。
測試形式為面試,面試時間為每人10分鐘。面試采取專家提問、考生現場解答(含專業技能或職業興趣、才藝或作品展示)的形式,由專家集體評分。
三、時間安排及相關說明
符合條件的考生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報名平臺,考生在各市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報名同時須填報我校志愿。報名成功的考生參加全省統一文化素質考試,考試合格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備齊相關材料到我校辦理確認手續,確定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資格,并參加測試。具體安排如下:
1.2016年3月1日(10:00)~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網上報名。考生在報名的同時須填報“安徽國際商務職業學院”志愿。
2.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考生參加全省統一文化素質考試,語文、數學、英語合卷。
3.2016年3月25日前,省考試院劃定文化素質考試合格線,并對社會公布。
4.2016年3月26日~27日(8:30~16:30),考生來我校參加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測試地點:合肥市雙鳳開發區魏武路001號。
5.2016年3月30日(8:30~16:30),專門面向參加安徽省2016年應用型本科對口升學考試的中職畢業生。考生來我校參加職業技能測試,測試地點:合肥市雙鳳開發區魏武路001號。
文化素質考試合格的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到我校(合肥市雙鳳開發區魏武路001號)進行現場確認,繳納考試費用,領取準考證,并進行職業技能測試(中職畢業生)或職業適應性測試(高中畢業生)。
現場確認須提供的材料有:
(1)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申請免試的考生須另外提供免試申請表及相關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6.2016年4月6日~13日,在我校網站上公示預錄取考生名單。
7.2016年4月28日~29日,被我校預錄取的考生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已被預錄取但未網上確認的考生將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8.2016年5月4日,我校網站公布正式錄取考生名單,錄取通知書寄發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費
根據皖價費函〔2015〕45號文件精神,我校收取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考試費120元/人。
五、志愿填報
考生根據本人情況可填報一至四個專業志愿及一個專業服從志愿。
六、測試方法與內容
1.應歷屆中職畢業生
(1)測試對象:參加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合格的應歷屆中職畢業生。
(2)測試方式:面試。
(3)測試內容:考生職業技能水平,以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儀態等。
(4)面試方法: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進行面試。面試采取專家提問、考生現場解答(含專業技能、才藝或作品展示)的形式,由專家集體評分。面試時間為每人10分鐘。
2.應歷屆高中畢業生
(1)測試對象:參加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合格的應歷屆高中畢業生。
(2)測試方式:面試。
(3)測試內容:考生職業適應能力,以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儀態等。
(4)面試方法: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進行面試。面試采取專家提問、考生現場解答(含職業興趣、才藝或作品展示)的形式,由專家集體評分。面試時間為每人10分鐘。
3.錄取成績
考生總成績計算:全省“文化素質”統考成績×40% +學校測試成績×60%
第六章 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
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學校在分類考試招生中,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八不準”、“十禁止”、“二十六個不得”,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依據考生的總成績、招生計劃數,遵循“志愿優先”原則,即根據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則根據第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依此類推,進行后續專業志愿錄取。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填報專業服從志愿,則由學校調劑到有空余計劃的專業,若未填報專業服從志愿,經考生同意,可調劑到有空余計劃的專業,否則不予以錄取。錄取時,若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照職業技能性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二、免試錄取
1.校長實名推薦
2016年我校實行校長實名推薦入學制度。與安徽國際商務職業學院簽署過中高職、高中高職合作辦學協議的中職學校和高中,每校可由校長實名推薦符合條件的1~3名考生免試錄取。
2.考生自主申請
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以通過自主申請的方式免試錄取。
3.免試錄取條件
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免試:
(1)高中或中職學校的校長認定為品學兼優的學生。校長須提供實名推薦意見。
(2)高中或中職階段榮獲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稱號。
(3)高中或中職階段在校級以上學習競賽或職業技能比賽中的獲獎者。
(4)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3.免試錄取程序
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在2016年3月26日~3月27日向我校招生辦提交《安徽國際商務職業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免試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如獲獎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經我校審核通過后,不再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直接被我校錄取。
三、劃線原則
遵循“志愿優先”原則,即根據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則根據第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依此類推,進行后續專業志愿錄取。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填報專業服從志愿,則由學校調劑到有空余計劃的專業,若未填報專業服從志愿,經考生同意,可調劑到有空余計劃的專業,否則不予以錄取。錄取時,若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照職業技能性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額滿為止。
四、其它說明
1.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備案,審批后通過我校網站公布錄取結果。
2.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已被我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七章 考試招生監督
一、為順利完成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在上級有關部門統一領導和指導下,由學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全過程,并主動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和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電話:0551-66319774。
三、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交申請和材料,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分類考試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分類考試招生報名資格;對違規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并上報省考試院,以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四、凡在分類考試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第八章 新生報到和新生復查
一、新生入學憑本人身份證及我校新生錄取通知書,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來校報到。
二、學校對報到后的新生進行復查,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或其它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安徽省教育考試院;如有其它問題,按上級有關規定和《安徽國際職業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予以處理。
第九章 其它說明
一、頒發畢業證書
畢業證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頒發證書學校名稱:安徽國際商務職業學院
二、收費標準
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嚴格執行安徽省高校收費的標準和有關規定。非電子信息類專業學費為3500元/年,電子信息類專業學費為3900元/年;住宿費:800元/年;教材費:代收代支,多退少補。
三、獎勵資助措施
學校積極實行獎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對品學兼優學生和困難學生分類予以獎勵與資助,不讓任何一位被錄取的新生因經濟困難而輟學。
1.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2.學校設立獎學金,校企合作企業設有企業獎學金。
3.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專項基金,開發勤工助學項目,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4.學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協助考生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開設“綠色通道”,積極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
5.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可享受生活補貼、學費減免或緩交等政策。
四、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合肥市雙鳳開發區魏武路001號
郵政編碼:231131
聯系電話:
招生辦:0551-66319760、66319766、66319747、66319748、66319749
國際貿易學院:0551-66319903
商貿流通學院:0551-66319910
繼續教育學院:0551-66319793
商務外語系:0551-66319919
信息服務系:0551-66319923
財會金融系:0551-66319931
公共管理系:0551-66319937
第十章 附 則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未盡事宜由學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有關政策負責解釋。
附件:
安徽國際商務職業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免試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