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糧食工程職業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安徽糧食工程職業學院
二、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四、辦學地址:合肥市高教基地學林路與大眾路交口
五、招生專業及計劃
學校及專業名稱 |
學制 |
專業科類 |
分類考試招生計劃數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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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 |
其中:面向中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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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糧食工程職業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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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635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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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
3年 |
財經商貿 |
130 |
7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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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油儲藏與檢測技術 |
3年 |
食品藥品與糧食 |
110 |
80 |
30 |
“雙百貧困生人才培養工程”65 |
食品營養與檢測 |
3年 |
食品藥品與糧食 |
70 |
4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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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信息管理 |
3年 |
電子信息 |
70 |
4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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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 |
3年 |
財經商貿 |
90 |
6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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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與空調技術 |
3年 |
裝備制造 |
45 |
2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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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一體化技術 |
3年 |
裝備制造 |
100 |
6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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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質量與安全 |
3年 |
食品藥品與糧食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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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
3年 |
裝備制造 |
100 |
60 |
40 |
|
工程造價 |
3年 |
土木建筑 |
100 |
7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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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監理 |
3年 |
土木建筑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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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漫制作技術 |
3年 |
電子信息 |
50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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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與管理 |
3年 |
電子信息 |
65 |
35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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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取得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或對口升學考試考生號的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和具有高中階段學歷的退役士兵、農民工、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
2、參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手冊》的要求。
(二)報名時間及辦法
2016年3月1日10:00-3月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報名點報名。考生在報名的同時須填報我院志愿。
七、考試
(一)文化素質測試
考生需參加安徽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
(二)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考生達到省教育考試院劃定的文化素質測試合格線方能參加我院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1、職業適應性測試
普通高考報名考生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學院組織成立職業適應性測試專家組,采用考生隨機抽題和專家提問的方式,考生現場解答。側重考察學生的思想素質、科學素質、人文素質、健康素質等(詳見《安徽糧食工程職業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職業適應性測試大綱》)。
2、職業技能測試
對口升學報名考生參加職業技能測試;學院組織成立職業技能測試專家組,按照考生報考的專業測試其基本技能。采取相關技能現場操作的方式測試(詳見《安徽糧食工程職業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職業技能測試大綱》)。
3、測試時間
2016年4月6日上午8:30—11:30考生憑身份證到學院招生辦公室領取準考證(同時繳納報名費120元);下午14:00—16:30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
4、測試地點
安徽糧食工程職業學院(合肥市高教基地學林路與大眾路交口)。
5、成績合成
考試總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30%+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測試)70%。
八、錄取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領導下,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指導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
1、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依據考生測試總成績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照招生計劃和考生的總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直到計劃錄取額滿為止;
3、參加我院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與參加2016年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4、學院根據錄取原則預錄取,預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一周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5、考生可在安徽糧食工程職業學院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并于4月28—29日登錄高考報名網站進行我院錄取確認。確認錄取的考生學院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九、收費標準
學院收費嚴格執行省物價局核定的高校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學費為工科3900元/年,文科3500元/年,住宿費800元/年。如有變化,按國家和安徽省有關規定執行。
學院建立完善的學生資助及獎學金制度。根據國家政策設有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和學院獎助學金。
十、頒發證書
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十一、日程安排
2016年3月1日10:00-3月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省考試院統一組織文化素質測試;
2016年4月6日上午8:30—11:30考生憑身份證到學院招生辦公室領取準考證(同時繳納報名費120元),參加學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
2016年4月6日下午14:00—16:30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
2016年4月11日在安徽糧食工程職業學院網站公布考生成績和預錄取名單。公示時間4月11日—4月17日;
2016年4月20日將預錄取名單上傳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2016年4月28—29日考生登錄高考報名網站進行我院錄取確認。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后,在我院網站公布錄取結果。
十二、招生監督與違紀處理
1、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在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學院分類考試招生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
2、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有關規定,對在分類考試招生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予以處理,并及時上報省教育廳備案。
十三、附則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本章程由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學院地址:合肥市高教基地學林路與大眾路交口
郵 編:230011
咨詢電話:0551-65425666、6542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