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實施校長實名推薦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全省各中等職業學校、綜合高中:
為做好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積極探索中、高職銜接機制,形成高中階段學生多樣化升學途徑,構建現代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制度。經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經省教育廳批準,在全省范圍內篩選部分中等職業學校和綜合高中進行合作,實施校長實名推薦保送生工作。
1、申報方式:采取自愿申報的方式。有合作意向的學校提出申請并填寫《蕪湖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推薦保送生學校申報表》(去年已有合作的院校可不用申報,電話確認或電子郵件確認即可),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從中篩選部分辦學水平較高的以及與我院合作開展中高職銜接改革試點的學校,給予適當的保送生推薦名額。
各申報單位填報的《蕪湖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推薦保送生學校申報表》務必于2016年2月26日前寄送或傳真至蕪湖職業技術學院(南校區)招生辦公室。
2、推薦方式:各推薦學校應根據我校確定的推薦名額,自行制定推薦方案公開公正擇優選拔。推薦出的學生需填寫《蕪湖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保送生推薦表》并由校長簽字、加蓋學校公章,于3月30日前將材料(包括《蕪湖職業技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保送生推薦表》、身份證復印件、照片1張、獲獎證書復印件等)寄送至蕪湖職業技術學院(南校區)招生辦公室。
3、錄取方式:由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推薦保送生各項材料進行審核,并在我院校園網上公示一周無異議后,按正常程序錄取。
4、對提供虛假材料取得保送資格的學生,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其當年保送生錄取資格;已被錄取進入我院學習的,將取消其學籍。
5、參與推薦保送生工作的各中職學校及綜合高中應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選拔本次分類考試招生保送生推薦工作。嚴格執行省教育廳有關分類考試招生的政策規定,杜絕違規違紀行為。
6、推薦保送生必須辦理分類考試招生網上報名手續且文化素質考試達到省合格線,遵守我校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蕪湖職業技術學院(南校區)地址:安徽省蕪湖市文津西路201號
郵編:2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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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553-577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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