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一、學校名稱: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
二、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三、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四、辦學地址:合肥市環湖東路中段360號
五、學院簡介
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是2001年經安徽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并經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院位于合肥市環湖東路,地處合肥市西郊風景區蜀山湖畔。學院校園環境優美,建有完善的學習、生活、文體設施,現有在校生6600余人,專兼職教師400余名,其中教授、副教授60余名。建有建筑工程系、經濟貿易系、電子信息系、管理系、藝術系等五個教學系,開設36個高職專業。學院建有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習服務中心,已與合肥工業大學、安徽大學、安徽財經大學、安徽工程大學四所院校簽訂了本科自學考試合作協議。
學院堅持黨的教育方針,以育人為根本,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大力推行培養應用型、技能型、復合型高等職業人才的培養模式。學院努力拓展校企合作途徑,不斷完善“訂單式”培養模式,在本省及上海、江蘇、浙江等省市建立了與專業培養目標相適應的實習與就業基地。近幾年來,我院畢業生就業率均達到95%以上,贏得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
學院為幫助品學兼優的學生和貧困生順利完成學業,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勤工助學和國家助學貸款等一系列獎項。貧困生助學金2000—4000元/年,獎學金最高達8000元/年,學生在校獎助比例達35%以上。
六、招生對象
已參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或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者。
七、招生專業及計劃(最終以教育廳公布為準)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科類 |
計劃數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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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其中:面向普通高考報名考生 |
其中:面向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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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450 |
133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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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301 |
工程測量技術 |
3 |
資源環境與安全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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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102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3 |
土木建筑 |
6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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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1 |
建筑工程技術 |
3 |
土木建筑 |
100 |
8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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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501 |
建設工程管理 |
3 |
土木建筑 |
90 |
8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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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0502 |
工程造價 |
3 |
土木建筑 |
100 |
8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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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603 |
給排水工程技術 |
3 |
土木建筑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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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201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3 |
電子信息 |
50 |
4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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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3 |
電子信息 |
60 |
4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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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01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3 |
電子信息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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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02 |
應用電子技術 |
3 |
電子信息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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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0203 |
證券與期貨 |
3 |
財經商貿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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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206 |
投資與理財 |
3 |
財經商貿 |
30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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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0301 |
財務管理 |
3 |
財經商貿 |
100 |
80 |
20 |
|
|
630302 |
會計 |
3 |
財經商貿 |
120 |
95 |
25 |
|
|
630505 |
經濟信息管理 |
3 |
財經商貿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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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701 |
市場營銷 |
3 |
財經商貿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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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801 |
電子商務 |
3 |
財經商貿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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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601 |
工商企業管理 |
3 |
財經商貿 |
30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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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604 |
連鎖經營管理 |
3 |
財經商貿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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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903 |
物流管理 |
3 |
財經商貿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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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101 |
旅游管理 |
3 |
旅游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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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105 |
酒店管理 |
3 |
旅游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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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104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3 |
文化藝術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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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111 |
環境藝術設計 |
3 |
文化藝術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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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103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3 |
文化藝術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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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報名
1、報名時間: 2016年3月1日(10:00)—4日(16:00)。
2、報名方式:考生在各市指定的報名點進行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報名。
九、錄取方式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號)和《安徽省2016年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皖招考〔2016〕1號)的規定,積極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多元錄取的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我院分類考試招生采取以下方式錄取:
1、統一測試。凡報考我院分類考試招生的合格考生均可參加由我院統一組織的測試,按照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具體事宜見后。
2、職業技能免試入學。我院在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中,采用免試的方式招收部分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考生,免試的考生必須履行免試申請手續。具體事宜見后。
十、測試
1、測試時間與地點:
(1)文化素質測試合格的普通高考報名考生2016年4月2-3日至我院進行現場確認,領取《準考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進行測試。
(2)文化素質測試合格的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考生2016年4月9日至我院進行現場確認,領取《準考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進行測試。
地點: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
2、測試與評分辦法:
(1)測試方法:
采取面試辦法,滿分200分。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考生考生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普通高考報名考生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實際能力和職業潛質。
(2)評分辦法:
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考生總成績:文化素質考試得分*50%+職業技能考察得分。
普通高考報名考生總成績:文化素質考試得分*50%+職業適應性考察得分。
3、預錄取
(1)在安徽省教育廳、教育招生考試院領導下,由學院統一組織錄取。學院在自主招生中,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2) 按報考類別確定分數線,依據考生總成績,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1:1比例預錄取,在學院教學資源滿足的情況下,可依據考生的志愿進行專業適度調劑。
十一、職業技能免試入學
在教育、人社等部門組織的技能大賽中,獲得國家和省級獎勵或市級二等獎以上獎勵;或獲得市級技能大賽三等獎并榮獲“安徽省德能雙優”稱號的學生;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及相關專業資格證書考生;均可免試入學。免試入學的考生須登陸我院網站下載《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免試申請表》并填寫,考生填報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如弄虛作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申請免試的考生需寄(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應復印在一頁紙上);
(2)免試入學的學生需寄(送)《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免試申請表》及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需用A4紙打印或復印,并裝訂。材料必須在2015年3月31日前寄(送)達我院招生辦公室。經我院審核通過的考生,公示以后,直接錄取,未通過審核的考生凡符合我院分類考試招生條件不影響參加統一測試。材料可由考生寄(送)至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也可由考生所在學校統一寄(送)。材料寄送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環湖東路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230031(如選擇郵寄,請使用郵政EMS快遞)。
4月1日—4月8日在我院網站公示符合免試入學條件的考生名單。
十二、錄取確認
2016年4月6-12日將預錄取普通高考報名考生名單在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網站上公示;2016年4月11-17日將預錄取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考生名單在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網站上公示。4月25日前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備案,考生需在4月28日-4月29日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經考生確認后我院將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十三、時間安排
1、2016年3月1日(10:00)—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報名點進行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報名。
2、2016年3月20日(9:00—11:30),全省統一文化素質測試。
3、2016年3月25日前,省考試院劃定文化素質測試合格線,在學院網站公布報考我院合格考生名單。
4、2016年4月2、3日,文化素質測試合格的普通高考報名考生至我院進行現場確認,領取《準考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進行測試。(具體考場及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
5、2016年4月9日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考生至我院進行現場確認,領取《準考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進行測試。(具體考場及時間安排詳見準考證)
6、2016年4月6-12日將預錄取普通高考報名考生名單在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網站上公示;2016年4月11-17日將預錄取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考生名單在合肥經濟技術職業學院網站上公示。
7、2016年4月28—29日,被我院預錄取的考生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
8、2016年5月8日前,我院網站公布正式錄取考生名單,錄取通知書寄發時間另行通知。
十四、招生監督
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在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學院分類考試招生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考生如有疑問可向院分類考試招生紀檢監察組投訴,投訴電話:0551-65630718。 對考生在分類考試招生考試中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執行。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五、收費標準
學院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規定的安徽省高校收費的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十六、其他
1、通過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新生入學后,在學費、住宿費、獎助學金、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證書等方面與參加統一高考的學生完全一致。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未被錄取考生可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2、聯系方式
招生辦公室:招生就業處(招生辦公室)
學院地址:合肥市環湖東路中段360號,郵編230031
咨詢電話:0551-65630870、0551-65630887
十七、附則
1、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2、本章程由學院分類考試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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