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藝術職業學院2016年分類招生章程
安徽藝術職業學院2016年分類招生章程
- 學院全稱:安徽藝術職業學院
-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 辦學詳細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宣城路16號(宣城路校區)
安徽省合肥市經開區丹霞路8號(丹霞路校區)
五、分類招生專業及計劃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層次 |
計劃數 |
招生對象 |
專業方向 |
備注 |
1 |
舞蹈表演 |
3 |
高職(專科) |
60 |
具有我省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包括具有高中階段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 |
舞蹈表演、編導及國標舞表演 |
藝術生 |
2 |
戲劇影視表演 |
3 |
10 |
話劇、曲藝和影視劇表演 |
藝術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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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播音與主持 |
3 |
10 |
播音、節目主持 |
藝術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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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表演藝術 |
3 |
80 |
流行歌舞、音樂劇表演、民航空乘地勤及國際郵輪乘務 |
藝術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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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動漫設計 |
3 |
10 |
插畫、漫畫和動畫設計 |
藝術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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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藝術設計 |
3 |
20 |
公共藝術設計與制作及平面設計 |
藝術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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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3 |
30 |
多媒體設計(含3+1本科) |
藝術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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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美術 |
3 |
10 |
國畫、油畫 |
藝術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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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空中乘務 |
3 |
50 |
民航、高鐵動車乘務、銀行、高速公路 |
文理兼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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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音樂表演 |
3 |
20 |
3+1本科 |
藝術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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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具體招生計劃以教育廳公布為準 |
六、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于3月1日-4日開放報名平臺,考生報名成功后,須參加統一文化素質測試(3月20日),達到文化素質資格線的考生方可參加我院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具體以安徽省招生考試院網站公布為準)
(一)測試內容
1、舞蹈表演考試內容:基本功、舞蹈表演(中國舞、國際標準舞舞種)、即興表演
2、戲劇影視表演考試內容:朗誦(自備稿件)、小品表演(自備)、特長展示
3、播音與主持考試內容:朗誦(自備稿件)、才藝展示、模擬主持
4、表演藝術考試內容:自選歌曲、自選舞蹈、朗誦、才藝展示
5、空中乘務考試內容:形象目測、才藝展示、語言表達
6、動漫設計、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美術考試內容:素描、色彩、速寫
7、音樂表演考試內容:視唱、練耳、樂理、聲樂和器樂
(二)入學測試成績
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
(三)測試時間與地點
1、測試時間:2016年4月11日—12日(11日報到,12日考試)
2、測試地點:安徽藝術職業學院丹霞路校區。
3、測試費120元/人
七、錄取
在安徽省教育廳領導下,學院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規范分類招生改革試點的各項工作和操作程序。分類招生的錄取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按入學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1.擬錄取考生名單將4月19日起在學院網站公示一周。
2.預錄取考生在4月28日—29日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
3.5月10日郵寄錄取通知書
八、相關事宜
1.為順利、安全的完成分類招生工作,考試、選拔工作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統一指導、監督下,由學院分類招生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過程參與分類招生工作,實施監督,我院分類招生主動接受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錄取結果存在疑惑的考生,可通過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申訴,紀檢監察部門電話:0551-64658230。
3.分類招生為學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錄取工作,分類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仍可繼續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錄取。
4.分類招生錄取的考生入學后與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時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學費、住宿費按照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
九、聯系方式
1.通訊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6號安徽藝術職業學院學院招生辦公室
2.聯系電話:0551-64652401、6466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