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會計學院2016年春季招生自主測試實施方案
上海立信會計學院
2016年春季招生自主測試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確保學校春招工作公平、公正,圓滿完成科學選拔專業所需合適生源的目標,學校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15]58號)《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試實施辦法》(滬教考院高招[2015]37號)文件精神,按照“精心組織、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加強監督、提高服務”的要求,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二、招生專業及人數
學院 |
專業 |
計劃數 |
學制 |
會計與財務學院 |
會計學 |
50 |
4 |
三、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學校成立春季招生自測領導小組、監察領導小組,春季招生自測領導小組下設命題工作組、考試考務工作組、錄取工作組。
1、春季招生自測領導小組
工作職責:領導學校春招工作,指導各工作小組的具體實施工作,討論決定學校春季招生中的重大事項。
2、監察領導小組
工作職責:全程參與學校春招政策的制定和落實,全程監督考試考務及招生錄取工作,確保考試公平進行。
3、命題工作組
工作職責:學校自主測試的命題及自主測試評分細則的制定。
4、考試考務工作組
工作職責:組織實施學校自主測試工作,并負責信息安全、后勤保障等事項。
5、錄取工作組
工作職責:負責學校春季招生錄取過程中各環節工作。
四、自主測試程序
1.測試時間
2016年3月12日和13日,每天測試時間為8:30-12:00,13:00-17:30。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中的“春季招生自主測試確認系統”選擇具體測試時間。
2.測試地點
上海立信會計學院松江校區育才樓(3號樓)
3.現場抽簽
所有參加測試考生均須在測試現場隨機抽取一個抽簽號。抽簽號將確定測試考生的考場號、座位號和測試順序,并作為測試過程中考生唯一的身份識別信息。
4.測試要求
(1)考生須持2016年春季高考準考證、2016年春季高考成績單、第二代身份證參加面試,可攜帶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交學校備案。
(2)面試共分4個場次,考生須在面試開始前20分鐘排隊入場,前10分鐘到達指定侯考區隨機抽取面試序號;候考期間不得離開候考室,面試后應根據安排留在指定場所。
5.錄取規則
統一文化考試成績與自主測試成績加總,總分作為錄取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先按自主測試成績,再按文化考試成績中的數學、外語、語文成績排序。
6.成績公布
自主測試成績將于2016年3月15日在學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招生信息網中的“春季招生自主測試確認系統”進行成績查詢。
五、自主測試科目及要求
1.自主測試全部采用面試形式進行。測試內容由英語水平、綜合能力及專業素養三個模塊組成。
(1)英語水平測試(60分),主要考察學生知識點掌握情況、閱讀理解能力、語言組織能力、溝通交流水平等;
(2)綜合能力測試(60分),主要考察學生表達能力、思辨能力、創新能力以及興趣特長等;
(3)專業素養測試(80分),主要考察學生專業認知、專業素質、和邏輯思維等。
2.每位考生每個模塊的面試時間為8分鐘。
六、執行回避制度
1.所有春招工作人員都簽訂承諾書,承諾凡有自己的親屬或輔導過的學生(利害關系者)參加考試,均主動申請回避,并承諾違反回避制度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參與春招工作的評分教師由二級學院或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推薦,經自主測試領導小組審核。在評分過程中,教師可主動提出回避,也可以應考生的合理要求進行回避。
七、健全保障機制
1.自主測試全程錄像錄音并刻盤交監察領導小組保存備查。
2.測試當天,從相關名單庫中抽出評分教師,開考前再次通過抽簽確定評分的教師所進入的考場;自主測試所用試題也從試題庫中通過抽簽決定。
3.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學校春季考試招生各個環節。投訴電話:021—67705159。
八、春季招生工作進程安排
時間 |
內容 |
負責部門 |
3月1日—4日 |
考生登錄上海招考熱線進行參加高校自主測試確認 |
考試院 |
3月9日 |
學校公布自主測試實施方案、自主測試資格線、測試時間和地點、自主測試考生名單、發布學校自主測試公告 |
春季招生自測領導小組、錄取工作組 |
3月9日下午—3月10日上午12:00 |
考生網上選擇自主測試時間 |
錄取工作組 |
3月12日、13日 |
自主測試(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
考試考務工作組 |
3月15日 |
學校招生官網開通自主測試成績查詢,并開始錄取 |
錄取工作組 |
3月15日 |
春季招生自測領導小組審核預錄取和候補資格考生名單 |
春季招生自測領導小組 |
3月16日--22日 |
學校網上公示預錄取和候補資格考生名單 |
錄取工作組 |
3月23日上午 |
預錄取考生進行錄取確認,候補資格考生進行資格確認 |
錄取工作組 |
3月23日下午 |
學校缺額計劃預錄取已確認候補資格考生 |
錄取工作組 |
3月24日上午 |
被預錄取候補資格考生進行錄取確認 |
錄取工作組 |
3月25日 |
學校上報錄取數據,完成春招錄取、發放錄取通知書 |
錄取工作組 |
9月 |
新生正式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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