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視覺藝術學院2020年校考專業招生考試規程
表演(影視與話劇表演)
一、考試科目與內容
(一)初試(面試)
1、朗誦(自備稿件一篇):
朗誦一篇故事、散文或寓言等,考查考生的語言表現能力。
2、演唱(自備兩首不同風格的歌曲,無伴奏):
演唱自選歌曲一首,考查考生的嗓音與演唱能力。
3、形體/舞蹈(自備舞蹈、武術或體操,無伴奏):
展示一段舞蹈、武術或體操,考查考生的肢體協調、柔韌與形體技能。
(二)復試(面試)
1、基本素質考查:
現場命題,考查學生的內部綜合素質。
2、朗誦:
現場命題,進一步考查考生的語言表現能力。
3、形體:
現場命題,進一步考查考生的肢體協調、柔韌、形體技能以及適應力和感受力。
4、表演:
現場命題,考查考生的語言邏輯及表現能力。
(三)三試(面試)
1、表演:
現場命題,在復試的基礎上全面考察考生素質。
2、音樂感受力練習:
現場命題,更進一步考查考生的內部感受力與外部表達能力。
3、語言表達能力測試:
現場命題,更進一步考查考生的理解力與語言表現能力。
4、形體/舞蹈:
現場命題,更進一步考查考生的肢體協調、柔韌、形體技能以及適應力和感受力。
二、錄取規則:
1、按照上海視覺藝術學院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如果在省份有相關類別省級藝術類統考,需在統考合格基礎上參加校考
3、初試、復試成績不帶入最終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