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錄取辦法_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簡章
四、錄取辦法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錄取過程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依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分專業從高到低錄取。
考核總成績 =語文、數學、外語考試總成績 +職業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政策性加分
1、劃線原則
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核總成績劃線。
2、錄取規則
(1)總的錄取原則: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分科類按考生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同分的考生按職業綜合素質考試成績、語文數學外語考試總成績順序依次排序。
申請院校調劑的考生結合考生志愿,根據考生語文數學外語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同分考生則按照外語單科成績優先的原則依次錄取。
(2)政策性加分辦法
①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加10分。
②烈士子女可加10分。
③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普通高校時可加3分。
④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可加10分。
3、學校根據錄取原則預錄取,擬錄取名單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后,錄取結果在學校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同時,須考生高考體檢合格后,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