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旅游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
為了保證2019年單獨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山東旅游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旅游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旅游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
第三條 山東旅游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山東旅游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3858。山東旅游職業學院前身是山東省旅游學校,2004年7月,經省政府批準,改建為專科層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院實行山東省教育廳與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雙重領導、以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為主的管理體制。2008年8月,獲得了由美國優質服務科學學會頒發的世界服務業最高獎——國際五星鉆石獎;2009年10月,成為中國旅游職業教育界“常青藤聯盟”——“中國旅游院校五星聯盟”的盟校;2010年8月,山東旅游職業學院獲批為山東省省級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單位;2011年5月,學院成為中國旅游研究院旅游職業教育研究基地;自 2012年起連續5年承辦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中餐主題宴會設計賽項。2012年11月,學院成為山東省特色名校建設工程首批立項單位,2014年4月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社部、農業部、國家扶貧辦六部門授予山東旅游職業學院飯店管理系為“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2016年2月以優秀等級通過山東省特色名校建設項目驗收。2017年10月,學院酒店管理專業獲評“全國職業院校旅游類示范專業”。2018年,學院獲批全國“旅游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精品旅游示范基地”、“山東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立項建設單位”。
學院抓住人文化這一衡量現代大學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的核心指標,緊密結合旅游業服務性產業的特性,以學生為本,以教師為本,關注師生人文訴求,全面提升校園文化建設水平,鍛鑄服務為本的辦學理念體系和管理風格。堅持“旅游教育與市場接軌,與國際一流水準接軌”的辦學方向,踐行“我們是紳士淑女,我們培養紳士淑女”、“培養現代旅游管理服務精英”的人才培養理念,加強精神文化建設,適應旅游業“面對面提供服務”的特點,將“關愛和尊重他人”作為紳士淑女理念的精神內核貫穿于教育、教學、管理、服務工作的全過程,強化公民教育和素質教育,教育全體師生以服務他人、服務行業為榮,以尊重他人、奉獻社會為傲。
第五條 辦學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六條 學院地址:濟南市經十東路3556號 郵編:250200。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招生、紀檢的院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統籌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學院單獨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山東旅游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總計劃:1200人(最終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的為準),其中普通類930人,運動特長類20人,退役士兵單招100人,技術技能類150人。具體招生計劃表如下:
第五章 考試和錄取
第九條 考試科目及形式
普通類、運動專長類考試科目及形式
1、文化課考試
采用筆試的形式,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每科50分,總分150分,時間120分鐘。
2、職業技能測試
采用面試的形式,時間10分鐘,主要考查:形體形象、儀容儀表、語言表達、專業潛質等,滿分150分。
3、成績計算辦法
考生總成績=文化課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以原始分呈現,計入錄取總分。
報考空中乘務專業考生的需要進行體檢,參加過山東旅游職業學院2019年空中乘務專業校考考生,體檢合格者不再參加體檢。
退役士兵、下崗職工和農民工類考試科目及形式
采用面試的形式進行職業技能測試,主要考查:形體形象、儀容儀表、語言表達、專業潛質等滿分300分,以原始分呈現,計入錄取總分。
第十條 考試安排
確認時間:2019年4月20日8:30-17:00
筆試時間:2019年4月21日9:00-11:00
面試時間:2019年4月21日13:00-17:00
第十一條 命題、考試與評分
1、命題:山東旅游職業學院自行組織命題、制定評分細則。
2、考試組織與管理:嚴格按照《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執行。山東旅游職業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考試管理過程,嚴肅考風考紀,對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處理。
3、閱卷評分:山東旅游職業學院將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十二條 錄取政策
(一)錄取原則: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1、普通類按照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分別確定最低錄取資格線,專業志愿錄取按照“志愿優先,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進行。
運動專長生、退役士兵、下崗職工和農民工分別劃定錄取分數線,專業志愿錄取按照“志愿優先,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進行。
2、若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各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專業計劃缺額情況進行專業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調劑后未錄取滿額的專業,減少專業招生計劃,不降低錄取標準。
3、對于一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第二志愿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夏季高考分數相同下,優先考慮語文成績,其次數學成績。春季高考分數相同下,優先考慮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其次語文成績。
(二)確定預錄名單:錄取組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及考生身體狀況提出預錄名單,由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報院長辦公會確定。
(三)公示預錄名單:4月23日-4月27日由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預錄考生名單在山東旅游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結束后將預錄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審核通過后,公布正式錄取名單。
(四)凡被山東旅游職業學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含運動專長考生和退役士兵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單獨招生錄取后,不再參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及錄取。
第六章 助學、獎貸等資助措施
第十三條 學院為鼓勵學生勤奮學習,設有多項國家、學院、企業獎助學金。
第十四條 學院在校內設勤工儉學崗位,對家庭困難的同學提供資助,并提供國家助學貸款,每人每年可貸款8000元,學生在學校學習期間對國家助學貸款無須支付利息。
第十五條 學生實習期間給予經濟補助。
第十六條 退役士兵入校后免費教育和培養相關工作按照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于組織開展退役士兵單獨招生免費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7〕12 號)執行。
第七章 新生報到和入學資格復查
第十七條 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的錄取名單寄發錄取通知書,報到時間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新生相同。
第十八條 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對復查中發現的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第八章 學歷證書
第十九條 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山東旅游職業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九章 咨詢方式
第二十條 招生熱線:0531-81920108、81920112、81920213
紀檢監督電話:0531-81920009
傳真:0531-81920213
網址:www.sdts.net.cn
E—mail: sdly1991@163.com
第十章 其它事宜
第二十一條 學院不舉辦單獨招生考前培訓班,不編印相關考試資料,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對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未盡事宜,按上級規定執行。本章程由山東旅游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