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及成績評定標準(興安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高專單獨招生方案)
四、考試及成績評定標準
考生必須憑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學院頒發的“興安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單獨招生考試準考證”進考場參加考試,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1、考試方式:機試
2、考試時間:
填報志愿考生考試時間:2020年1月8日至1月9日
征集志愿考生考試時間:2020年3月15日至3月20日
3、考試地點: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遼市、烏蘭浩特市、呼倫貝爾市(具體考試地點于考前在興安職業技術學院網站招生信息欄內公布。)
4、試題內容:文化素質+職業適應性測試
(1)普通高中畢業考生:普通文理科類試題內容由語文、數學、英語文化課及職業適應性測試等四部分組成,總分值為400分,其中四個部分分值均為100分。
(2)高職對口招生考生:專業綜合+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為400分,其中專業綜合分值為3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分值為100分。
(3)美術教育、音樂教育、室內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運動訓練、空中乘務四個專業考核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折算為300分,面試成績100分,總分滿分4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