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原則_貴州健康職業學院2020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錄取工作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的領導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多元選擇,擇優錄取”,按照“專業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根據文化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擇優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如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擬錄取名冊經上報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審核批準后,通過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網站以及貴州健康職業學院官網進行公示。
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質、培養模式、畢業證書發放等方面與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相同。
第十一條經學校公示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0年全國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