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錄取_濟南大學泉城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六章 錄取
第十五條 濟南大學泉城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山東省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及考生公布。
第十六條 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高校推薦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愿和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平行志愿規則投檔錄取。
自薦考生如果達到報考濟南大學泉城學院有關專業投檔分數線,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規則投檔,以增列計劃方式錄取。未達到報考濟南大學泉城學院有關專業投檔分數線的自薦考生不予投檔錄取。
退役士兵專升本實行單列計劃、單獨劃線、單獨錄取,志愿填報、投檔錄取要求與高校推薦考生相同。
第十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學校只設英語教學,小語種考生填報,如被錄取,公共外語課程須改學英語。
第十八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對男女比例均無限制。
第十九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