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19年藝術學院本科招生舞蹈學專業分省計劃及錄取原則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3號)和《華南理工大學2019年藝術學院本科招生簡章》等文件精神,華南理工大學制定了2019年藝術學院本科招生舞蹈學專業分省計劃及錄取原則,公布如下:
一、2019年藝術學院本科招生舞蹈學專業分省計劃
招生省份 | 科類 | 計劃招生數 |
河北 | —— | 2 |
山西 | —— | 1 |
遼寧 | 文 | 2 |
浙江 | —— | 1 |
安徽 | —— | 1 |
江西 | —— | 2 |
河南 | 文 | 1 |
湖北 | —— | 1 |
湖南 | 文 | 4 |
理 | 1 | |
廣東 | —— | 4 |
廣西 | 文 | 1 |
海南 | —— | 5 |
重慶 | —— | 2 |
四川 | —— | 1 |
貴州 | —— | 1 |
陜西 | 文 | 1 |
甘肅 | —— | 4 |
總計 | 35 |
各省最終招生計劃與專業要求以考生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二、錄取原則
1. 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華南理工大學藝術類所在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2. 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排序原則進行投檔錄取。其中,安徽、江西、湖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投檔排序規則參與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未明確投檔錄取原則的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其中河南省按專業主科分數擇優錄取。當排序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者;當排序仍然相同時,依據理科“理科數學-理綜-語文-外語”、文科“語文-文綜-文科數學-外語”的成績排序方法,不分文理省(市、區)依據“語文-數學-外語”的成績排序方法。
3. 華南理工大學舞蹈學專業計劃采用文理綜合編制的原則,不區分考生文理科類。部分嚴格區分文科和理科計劃進行投檔錄取的省份,除特別注明外,只招收文科考生。根據華南理工大學舞蹈學專業培養要求,男生身高不足1.68米,女生身高不足1.60米者請慎重報考。
若教育部及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關于藝術類招生錄取政策有所調整,則按新的政策執行。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