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二〇一六年單獨招生章程(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委員會,學院主要領導為主任,分管院長為副主任,招生就業處、教務處、學生處、各教學院系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凡屬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六條河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紀檢部門全程監督單獨招生工作,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實施“陽光工程”。
第五條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委員會,學院主要領導為主任,分管院長為副主任,招生就業處、教務處、學生處、各教學院系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凡屬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六條河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實施監督。紀檢部門全程監督單獨招生工作,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實施“陽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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